刘洛妍
退休高官到企业“再就业”的话题又被关注了。这一次抓住公众眼球的,是吉林省三名副省级官员,他们分别是吉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吉林省原副省长牛海军和吉林省原副省长矫正中。(6月23日,中国新闻网)
其实,退休高官到企业“再就业”,早已不是新闻,作为机关干部退休后三年内不能到企业兼职,这是早已经明确的,中央也三令五申对此进行了纪律强调。
然而,我们一些干部就是置中央规定于不顾,硬要往枪口上面撞。这并不能反映你多有能耐,恐怕只能反映你在利用组织给你的权力,为他人抑或自己谋取利益而以。
目前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的 “退休高官”,主要是指退休前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以副部级以上为主。
那么,退休高官“再就业”都去哪了?他们为何如此受企业追捧?的确,一些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干部,到其他地方继续发挥余热,对社会也是一种贡献,并无不可。
然而,退休高官在企业任职,易诱发“权力磁场”和“权力期权”两种现象,从而形成利益输送,滋生腐败。这也是广大民众所普遍担心的问题。
有关专家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曾表示,“权力期权”现象,是指官员与企业事先达成某种“协议”,在位期间对企业给予便利,“回报”是退休后到该企业任职领薪。
多位受访专家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与传统腐败手段相较比,这种腐败形式,由于没有“现货交易”的腐败行为,更难被发现。有时因为时间跨度较大,即使能证明领导干部为对方谋了好处,也很难证明其收受了礼金,贿赂罪就很难成立。这无疑增大了反腐的难度。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退休高官到企业“再就业”实则是一种“隐性腐败”,这样的行为,社会各界都应强烈抵触,因为,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更应明白违规违法问题的严重性。
试问,如果相关部门只是对这样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而不严厉打击,不让违反者受到重罚,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只有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树立国家法律的权威,才能真正发挥党纪政纪的作用,才能更好的践行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