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登华
环保部日前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被罚4.1亿元。北京市也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调高10多倍,同时关停了100多家排污企业。这一记记重拳,增添了人们对治理污染的信心和希望。如果各地都能坚定地向污染宣战,治污必有明显成效。
雾霾、水污染、“毒大米”……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愈演愈烈,大气、水、土壤无一幸免,几乎每个人都有切身感受。实际上,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各地就着手治理污染,然而至今20来年过去了,不但江河湖泊等环境污染的旧账未清,又添加了雾霾、地下水污染等新账,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根本遏制,严治“水陆空”污染迫在眉睫。
污染治理为何成了难题?除了多年来粗放式增长方式给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违规成本太低、惩治力度太小。很多大企业一天处理排污的成本就达10万至20万元以上,而违规排污不过一次性被罚个几万元,这种“九牛一毛”式的处罚无异于变相鼓励企业排污。再加上有些地方的环保部门“不作为”,对排污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主动帮企业造假、套取国家环保项目资金,使得污染环境者非但没有得到严惩,反而受到了保护。
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在不同时期都曾遭遇过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通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治理后,污染才得到有效控制。其中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对排放污染物制定严格标准,强制企业予以遵守。比如,美国《清洁水法》规定,法院对每件违法行为可处以每天最高2.5万美元的民事罚款;瑞典颁布多部法律,对污染企业施以监督与重罚,凡是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必将被课以重税,给予严惩。可以说,这些国家之所以治污得力,“重拳出击”立了大功。
治理污染出重拳,既要有行政“拳”,还要有法治“拳”。而且,鉴于行政“拳”往往弹性较大,因此需要更多地打出法治“拳”。近来,从“大气十条”出台硬措施,到新修订的《环保法》对污染企业罚款上不封顶,再到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进入规划之中,我国一再释放出对环境污染依法从严治理的明确信号,如此加强立法形成重典,是依法治污的第一步。第二步,还要严格执法用好重典。治污“重典”应成为一条通电的“高压线”,谁也不能碰,谁碰就治谁。只有这样,才能把铁腕铁规治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