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好玫
5月28日,记者从濮阳市纪委获悉,端午节假日期间,濮阳开展“节日病”专项治理。专项治理的检查内容包括:党员干部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送礼收礼,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等违规违纪问题。(见本报5月29日报道)
时下,每到逢年过节,一些地方和部门就容易出现“四风”问题。比如,用公款请客、送礼,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党员干部以各种形式或名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甚至有的还玩“潜伏”,比如将公款吃喝活动从显眼的高档酒店转移到僻静偏远的农家乐;还有的借参观、考察、学习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凡此种种,早为社会诟病,令百姓深恶痛绝。
防止“节日病”的发生,必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醒党员干部绷紧正风肃纪这根弦,坚定不移地反对“四风”,防患于未然。这就需要采取跟进措施,确保“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节日病”为什么容易复发?说到底,往往是缺乏惩处机制或者惩处不力,如果规定挂在墙上,反“四风”放在嘴上,执行不到位,“禁令”就难免会沦为“画饼”。鉴于此,笔者认为,对顶风违纪必须实行“零容忍”,相关问责不能停留在口头警告、记过等不疼不痒的处罚上,否则,既伤不了“节日病”患者的痛处,也难以让其长记性,自然难以杜绝“节日病”,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便无从谈起。⑧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