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卿作
近日,河南新密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查办了郑煤集团芦沟煤矿机电三队队长张某某等涉嫌虚报冒领、截留工人工资一案。可是,直到案件被检察机关侦查,郑煤集团数位领导才知道有人虚报冒领职工工资。这着实令人哭笑不得。职工工资的发放,既需要有人事部门的职工档案,又需要有薪资部门的严密核算。并且,还需有相应的财务监督。但在这一起涉案数百万元的工资冒领事件中,参与作案的不法分子达到7人,作案的时间跨度也近7年。其间,一道道的审核、监督完全形同虚设。对此,作为上级单位的郑煤集团恐怕不能仅以“不知道”来回应社会关切。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