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新华日报:大坝“豆腐渣” 无领导担责?

2014年04月22日16:54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大坝“豆腐渣”,无领导担责?

2010年8月,甘肃舟曲泥石流冲垮4道大坝。这起灾难中,1700余人死亡。近日,记者赴舟曲泥石流发生地,探求4道大坝成为“豆腐渣”工程的内幕。附近村民称,灾难发生前,已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但找到县环保局和县政府反映没有用。据介绍,三眼峪大坝建设工程计划投资金额为900余万元,到招标时,变成了700余万元,但项目负责人陈生昌最后才拿到100多万元。最终,除了项目负责人等受到法律制裁,却无任何县领导为此担责。

(4月21日《京华时报》)

把“泥石流”关进制度笼子

层层转包、雁过拔毛,早就是工程领域的公开秘密。据说天堂的门坏了,上帝要招标重修。印度人说:3000弄好,其中材料费1000,人工费1000,我自己赚1000;德国人说:要6000,材料费2000,人工2000,自己赚2000;中国人说:要9000,3000给你,3000给我,剩下3000给那个印度人干。上帝拍案叫绝:中国人中标!看看,连上帝都拍案叫绝,咱们还有啥可说的哩?这自然是虚构的段子。可现实是,“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楼歪歪”“桥糊糊”这样让人无奈的热词层出不穷,如今再冒出来个“坝渣渣”,怎不叫人心痛?据统计,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稳坐职务犯罪的“头把交椅”。在一些重大工程密集上马的地区,涉案人数和金额成倍增长。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预防处曾表示,“六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的工程款都拿去行贿了”。

出了安全事故,“伪问责”也早就成为一些地方的常态啦。一种叫“干打雷、不下雨”,嘴上喊得凶,就是不行动;一种叫“雷声大、雨点小”,追责的时候高举巴掌轻落手,到了责任人的屁股上轻飘飘没有力度,有的还由“打”变成了“揉”。至于调查结果,基本上只有“违规”没有“违法”,力争内部消化;还有一种则干脆“既不打雷也不下雨”,对公众舆论视而不见,掩耳塞听,死不认错,绝不追责;更有甚者还“丧事喜办”,对损失和责任避而不谈,大搞“灾难出英雄”“灾难出精神”的障眼法。能抛出个“替罪羊”就算不错啦,还想问责各级官员?哼哼,门都没有!

新闻中还提及,“县领导为转移民愤行政干预定罪”。想起不久前曝出同类事件——湖南双峰县委县政府发红头文件,向娄底市委政法委“请求”将已逮捕的嫌疑人取保候审,再度对少数官员藐视法律的行为感到震惊。

舟曲泥石流事件,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是泥石流太凶悍,还是大坝太豆腐渣?这些追问值得开展。生命已然逝去,问责却不能停步,只有这样,才能坚决将“泥石流”关进制度的笼子。 乔志峰

“人祸”须持续追问

舟曲之殇已过去4年,但真相的追寻,却再度唤醒人们心中的痛楚。如果大坝修得牢一点、工程做得实一点,那些生命或许不会逝去。但在灾难的时间轴上,“如果”只能是一个可笑的假设。我们无力去改变发生的事实,唯有从悲痛出发去反思灾难才有价值。

目前来看,这种反思极为有限。承担“豆腐渣”大坝坍塌责任的,只是一个项目负责人。仿佛,只要有人定了罪,舟曲之殇的人祸因素便可以有个交待。但这经不起事实与法律的双重考问,“豆腐渣”大坝的问题,早在泥石流爆发之前,就有许多群众反映。更何况,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工程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管单位,都难逃罪责。 比起灾难带给人的不幸而言,对灾难不加追责、不做反思是一种更大的不幸。舟曲之殇中的“豆腐渣”大坝必须追查,相关人等的责任必须深究。如果不从一个灾难中汲取教训,我们很可能再度踏入同一条错误的河流。

如果没有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如果不能查明大坝变成“豆腐渣”的原因,当地抵抗灾害和风险的能力,仍是令人担忧的。即使新建的大坝,固若金汤,谁又能保证,在其他领域,不会出现别的“豆腐渣”呢? 杨兴东

微博热议>>>

@dscao:900万元的工程预算,最后承接工程的只有100万元可用?这是质量事故的原因!

@股林游牧:真相不明,灾难难绝!

@新京报:近4年过去,处理似乎仅停留在项目负责人获刑,而导致豆腐渣大坝的前因后果、事故相关领导责任,都被选择性遗忘。从大坝建设到事故追责,至今都充满疑问,也该给死难者和公众一个真相了!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