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
四川省彭山县下发“红头文件”,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身上的“官气”问题,出台“去官气”十不准。近日,彭山县官网公开了“去官气”监督举报方式(举报电话和邮箱),县纪委成立了明察暗访组,对“去官气”进行巡查;同时还鼓励民众用手机拍照举报。4月10日,彭山县纪委书记罗焱表示,新规施行一月有余,已发现一起违纪案例,相关人员正在接受调查,择日将公布。(见4月11日《华西都市报》)
不准以会议落实会议;不准让他人代写个人材料;不准背着手讲话、用手指着群众讲话,爆粗口、说脏话;不准乱表态、放空炮,不准说“不晓得”、“别找我”;不准让他人提包、端茶杯、开关车门,不准往车窗外扔东西;不准在公众场所叼烟、剔牙;不准在居住小区耍霸道,拖欠物管费,乱停车……彭山县出台的“去官气”十不准,涉及官员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谓事无巨细,十分全面。如果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去官气”十不准,真正做到“去官气”、“接地气”,促进党员干部身份归位,构建正确的权力伦理,自然是值得肯定的。
为了落实“去官气”的效果,彭山县还出台了一些配套措施,比如,纪检部门成立明察暗访组,公布举报电话与邮箱,鼓励民众用手机拍照举报;对有“官气”的官员进行问责,等等。应该说,这些配套举措对于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有一定的约束、督促作用,但是,彭山县“去官气”的不少规定并非针对党员干部的拔高要求,而是一个公民应该遵守的基本公共道德。比如,自己提包、开车门、不在公共场所叼烟,按时缴纳物业费,按秩序停放车辆,等等。
彭山县出台的“去官气”十不准,取得了初步效果,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一系列举措,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一些地方与部门脸难看、事难办的官老爷作风已经有所转变。
但是,换个角度看,“去官气”、不摆官架子,只是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浅表层次要求,如果党员干部表面上对群众与服务对象客客气气,大秀“亲民”形象,甚至对群众诉求做出种种承诺,就是对群众急于办理的事务拖着不办,慢悠悠地打“太极拳”,或者说问题解决不够彻底,诱导群众给“好处”,怎么办?再者,如果党员干部在闪光灯之下亲力亲为扫大街,背后依然以会议落实会议,沉迷于文山会海,仍然让下属代笔写材料,“去官气”根本落不到实处。
在笔者看来,党员干部不仅要从形式上“去官气”,更要下气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以法律法规、群众的满意度与社会公平正义为衡量标准,并有具体的界定标准与细致的配套措施。唯有如此,荡涤“官气”才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