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红艳
网络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晖)涉嫌诽谤、寻衅滋事案,1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两高”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事实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案,因而备受关注。
去年9月“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的认定及处罚作了明确规定,为司法机关准确而有力地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依据。本案中,这一司法解释如何适用、罪名如何认定及如何量刑、司法约束力如何体现,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其司法实践必将对未来打击此类犯罪具有示范和指导意义。
今天的互联网世界,是一个开放的“大社会”。在庞杂而影响深远的网络社会里,权利与义务一旦没了边界之分,人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划清了罪与非罪,成为新时期我国网络社会行为约束的底线,其根本在于4个字——“依法治网”。如今,通过对网络推手的公开审理,让全社会有目共睹:对东窗事发的“网络红人”绳之以法,不过是依法办事而已,既不针对“网络”,也非特别关照“红人”,而是剑指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可以说,此举是在网络空间向网络黑手亮出了法治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