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劲标
自“老虎”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落马后,日前又有5名与之有密切交集的官员前仆后继、接连“出事”。除湖北外,江西、安徽、四川等地也有类似情况。随着十八大后反腐力度的持续加强,“打老虎带出苍蝇”、“拍苍蝇发现老虎”的现象日渐多发,窝案、串案高发已成为腐败犯罪的一大新特征。
一般来说,老虎就是老虎、苍蝇就是苍蝇,没什么必然关系,反腐自然是遇到老虎打老虎,碰到苍蝇就拍苍蝇。可,有时两者关系却不那么简单,他们可能成为拴在权力寻租同一条船上的“蚂蚱”。在权力上,苍蝇虽然不能与老虎同日而语,但其却能为虎代言、作其爪牙;而老虎或许瞧不上苍蝇,但又可能经不住苍蝇的“糖衣炮弹”被一同拉下水,成为苍蝇贪腐的“翅膀”。老虎和苍蝇或许会互相掩护、互为拳脚,上演“老板”与“打手”、“黑脸”和“白脸”等各种戏码,形成贪腐的共同联盟,而一旦出事,则可大事化小、“舍车保帅”,进可攻、退可守。
“拔出萝卜带出泥”,腐败窝案牵扯出众多干部的确令人痛心、忧心。但,倘若在腐败窝案、串案中,光打老虎,不拍苍蝇,苍蝇很可能会壮大成会飞的老虎;只拍苍蝇,不打老虎,新的苍蝇又会化蛆重生,更有恃无恐。如此网开一面,只会助长老虎和苍蝇之间更加抱团,纵容“法不责众”错误观念蔓延,甚至使得腐败“野火烧不尽”。故,打击腐败,必须要善于发现老虎和苍蝇的关系,并循着这种关系顺藤摸瓜、刨根究底、除恶务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