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铭生
近年来,因征地而起的流血冲突事件屡屡进入公众视线,一些暴力拆迁事件背后,有着事关开发商、地方政府的暴利作祟。一些地方官员因强拆而获绰号,如“季挖挖”、“孙善扒”、“李拆城”、“耿拆拆”……(《京华时报》3月30日)
因在成都大力推进拆迁而被坊间称为“李拆城”的李春城;被老百姓称为“季挖挖”的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原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孙善武在担任洛阳市领导时,被群众称为“孙善扒”;时任普洱市委书记,将“同意搬迁大大地好,不同意搬迁大大地坏”语录挂在嘴边的“拆迁大佐”沈培平……这些绰号背后,透露出当地市民强烈的愤懑与怨气,也折射出百姓权利的贫困。
按理说,一座城市该不该挖、扒、拆,怎么挖、扒、拆,其决策的程序应该是先征求民意,再走集体决策,甚至要走人大程序进行审议,但为什么某些地方有时一个市委书记或市长,就能决定一座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走向?只能说,“季挖挖”、“孙善扒”、“李拆城”这样的官员权力过大且不受任何约束,百姓的权利则过于式微、贫困。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张狂,甚至会吃人。
多年来,一些地方不仅上演了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雷语”,也上演了“极尽能事”的拆迁悲剧,令人一再错愕。譬如,“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强拆是我们在全世界牛X的资本”;“不强拆,知识分子吃什么”……这些“雷语”折射出一些官员已习惯于把自己打扮成正义的化身,每每先声夺人地强调这样一个行政理念——强拆有理、强拆有利;凡是反对拆迁的,就是社会经济的“绊脚石”,就是对抗政府。
至于拆迁悲剧,更是触目惊人。强拆的闹剧,将一些被拆迁户的权利、法律的尊严一次次碾压。或许有人认为,拆迁横行的根由有二,一是畸形政绩观在作祟,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有关;二是,暴利驱使。一些暴力拆迁事件背后,有着事关开发商、地方政府的暴利作祟。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人性与民意、法规政策束缚不住个别官员强拆的手,其根源在于违法乱行政几无成本。在层层政绩渴求的时代背景下,一级级地方政府几乎都对土地财政有着天然的渴求,对GDP数据有着本能的追求,所以,同级和下级有违法拆迁行径乃至强拆出愤怒的民意时,涉事官员往往不仅少有被问责的,反而会被认为“有魄力”、“有作为”而被包庇甚至提擢重用,像“季挖挖”、“孙善扒”、“李拆城”皆是,都是在民意的怨怒中不断升迁,而他们的倒台,却的确与曾经的强拆并无直接关联。
可见,杜绝强拆,问责强拆官员,关键还在于还权于民,让百姓的权利坚挺起来,有资本去对抗混乱行政的权力。否则,即便被拆迁户手持宪法,肩扛国旗,也无法阻止推土机的肆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