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钟的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已进入考察录用阶段。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对报考者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招录机关会组织考察组到报考者的工作单位或学校,了解报考者的相关情况,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政审”。
政审是一个国人都不陌生的名词,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曾回忆过他中学时代亲历的政审,其中提到“有反动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复杂,亲戚中有逃台蒋匪特务”、“去美国留学未归”等情形,政审结果会影响学生升学和就业。如今,这些意识形态色彩过重的政审标准已逐渐消失,但除了看考察对象是否有过违法犯罪行为等明确标准之外,诸如判断考察对象是否“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仍然存在标准模糊之处。
不同机关的政审流程也不同。如对应届报考者来说,招录机关一般向学生所在学校院系的党团组织、班主任和辅导员了解情况,并对外公示考察对象身份。区别在于,按规定被考察学生的同学也属于被邀请谈话之列,有的国家部委会邀请十多位考察对象的同学询问相关信息,有的则只询问其所在班班干部。有的部门严格,就从学校提供的学生名单中随机抽取谈话,而相对宽松的考察方式,则由考察对象本人自己安排同学前往。
“道德品质”是一项软性标准,而且因为涉及被考察者的私生活,实施起来随意性容易扩大。如今大学校园里的学生关系,已俨然成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敏感话题。尤其在求职阶段,同学之间不仅存在隐形的利益之争,还常有逐步积累的矛盾情绪,让考察对象的同学作出客观评价不见得容易。极端个例还表现在政审阶段的“告密”中,如举报者把考察对象出国交流说成“政治倾向问题”,谈恋爱说成“生活作风问题”。至于这些“告密”是否会影响最终录用,考察对象本人不会太清楚,因为政审问了什么和答了什么是向考察对象本人保密的。
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着公权力,以考察形式了解报考者道德问题无可厚非。但判断一个人道德品质是否过关,不适合只看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更不能没有细则地泛泛讨论。何况,一个人的品质表现到了不同人眼中,就会有不同的反馈。再具有亲和力的报考者,也不可能和生活、学习中接触的每一个人成为朋友,在社会交往中积累矛盾也属正常,如果不幸“躺着中枪”对其并不公平。
此外,从入口把关公务员道德水准,其有效性有待再审视。个人在掌握权力的前后会发生心态转折,贪官在刚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未必就想着贪污腐败,甚至不乏积极进取者。对刚刚入职的新公务员,社会更需要合格的行政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除了通过笔试、面试对公务员报考者进行行政能力考察外,“政审”更适合考察报考者的心理素质和精神面貌,并尽量通过第三方实施测试,避免主观因素影响录取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