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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领导干部读博应公私分明

2014年03月20日09:37   来源:光明日报

  周末,笔者回母校与师友小聚,席间谈论起近期曝光的某落马副省长在校读博前后的事迹种种,众人皆义愤,恨干部贪得无厌高官厚禄尚不满足连学术还要插一脚者有之,恨博士教育没有底线令母校蒙羞者有之,恨教育学术日益依附行政势力者有之,总之咸以为耻,深以为忧。

  为之耻为之忧是有理由的,因为这并非个案。早在数年前,就有某名牌大学校长宣称:“中国最大的博士群体并不在高校,而是在官场。”有数据显示,2013年初各省和全国两会后,87名省部级正职中,拥有博士学位的占到22%;而在243名省级政府副职中,共有81位博士,占到三成多。

  博士一定程度上代表掌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干部博士多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有些人对此却不以为然。今年两会期间,某政协委员一句“好几个贪官都是博士”将干部读博问题再次点燃。于是有媒体收集数据以佐证,十八大后副厅局级以上落马干部超60人,其中博士学历干部至少12人,约占五分之一。五分之一不可谓少,但比照之前所述博士占省部级正职副职中的比例,似乎只能说明,干部有无博士学位与为官清廉与否并无明显关联。

  其实,不仅是博士学历管不了清廉问题,致力于“专”“精”知识研究的博士学历在大多数情况下与能否干好工作也未必有明显关联。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领导干部热衷于去读博,去拿那“难啃”的高学历呢?原因无非有这两点,第一,博士头衔社会认可度高,是另一种身份象征;第二,博士学历在干部任职和升职中有一定优势。

  在这种情况下,干部能不能去读博自然不成问题。干部当然有读博的自由,且这种行为也是受到干部评价体系认可。这一点可以说古今中外莫不如是。孔子所谓“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即是此意。

  然而尽管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在操作层面却需要格外小心。因为当下博士教育基本没有公派培养一说,所以绝大多数读博是个人自愿选择的私事。既然是私事,领导干部读博就必须公私分明,和代表公权的干部身份脱钩,更不能在读博期间,借助手中的公权力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尤其是在博士听课、论文开题、论文答辩、课题申请及发表论文等环节,务必恪守公私界限,不允许动用一分公权力,这不仅是防范和杜绝腐败,也是在尊重和维护教育学术的公平底线。

  除了领导干部须守住公私界限,作为博士培养单位的高校及科研院所亦须挺起脊梁,力保教育之纯洁,自觉抵制权力和利益诱惑,不向公权私用低头,与一切腐败行为做坚决斗争。广大干部和各大高校院所应形成共识,建立健全完善的干部博士培养制度,从严要求,从实要求。唯有这样,我们的干部读博才名副其实“人无间言”,既对得起干部的身份,也对得起博士的头衔,才能真正成为受人尊敬的“学者型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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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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