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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像治三公消费那样治理科研腐败

吴龙贵

2014年03月11日14:00   来源:羊城晚报

  3月3日政协会议开幕式当天,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到科研经费乱用的事。高校的科研经费去哪了?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防止年底突击花钱浪费?3月8日,委员们对此进行了热议。(《新文化报》3月9日)

  2010年,中国科协的一项调查显示,科研经费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全国政协委员张杰庭说:“按照有关规定,科研经费中的15%用于项目负责人的消费,买一个六千万的设备,放了五年都没动,没拆过包。”全国政协委员张凤阳说:“今年的经费你花不完,意味着你不需要这么多钱,第二年就会减少投入,这种事情很多高校都有。”

  一方面科研腐败造成了公共财政的极大浪费。尤其是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国家投入到科研项目的资金逐年增加,算下来,科研腐败涉及的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另一方面,大量科研经费的外流,对于国家的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也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说到腐败,公众首先会想到公权力腐败,譬如三公消费。但事实上,科研腐败的危害性丝毫不亚于三公消费。而相比于对三公消费,对科研腐败的打击和治理力度明显要弱得多,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方面的系统性法律。

  目前,对于科研经费的制度性监督,明显滞后于腐败的现状。从政协委员们的发言中不难看出,由于体制上的原因,科研腐败不仅具有普遍性,“这种事情很多高校都有”,并且很多已经成为明规则,堂而皇之地出现在高校和科研部门。类似“科研经费中的15%用于项目负责人的消费”这样的规定,不是明摆着在鼓励腐败吗?

  “八项规定”以来,三公消费得到了明显的好转。治理科研腐败也要像治理三公消费一样,首先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把科研经费的使用纳入到可监控的轨道上来。这里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改变行政主导为学术本位。行政主导科研,必然会导致腐败,以至于申请项目成了拉关系,科研经费很大一部分成了“公关费”。

  其次是公开。科研经费来自于公共财政,没有理由处于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在很多国家,科研项目都要适度公开,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并且在研究过程中,获得经费的科研团队有义务对媒体公布他的进度,政府更是强制科研机构公布财务报告。而我们很多科研项目基本上属于暗箱操作,科研经费的流向除了少数人之外无人知晓,出现“买一个六千万的设备,放了五年都没动,没拆过包”,实不足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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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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