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军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谈到作风建设时,提到了“商鞅变法”的典故。总书记表示,八项规定带有“徙木立信”的作用,让人看到风清气正的希望。但现在的一些不正之风、顽症,很容易反复,所以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能让它反弹,除了制度的笼子外,首先要把习惯养成,善做善成;要讲纪律,不做稻草人。
据《史记·商君列传》,商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一开始,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商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了,立即获赏五十镒黄金,百姓始信。当下,反腐倡廉,加强作风建设,关键是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凝聚力。这需要让群众看到希望,对党更加信任。借用“徙木立信”典故的意思就在于此。
自从前年底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越来越多的人对我们党在抓作风建设上的信任度持续提升。这是不争的事实。中央到地方坚持采取一系列措施,坚持“苍蝇”和“老虎”一起打,取得了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也正是这种“徙木立信”的作用,使广大干部开始习惯“八项规定”等众多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所要的“徙木立信”目的,就是要在干部队伍中形成“风清习惯”。
加强作风建设出台的禁令不少,有的规定能做到令行禁止,有的却得不到落实,有的则在“风头过后”一切照旧。何故?某种程度上就是缺了“徙木立信”的态度,这也使一些党员干部有了 “应付”制度的坏习惯。但是,自去年底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把提高禁令效率当作治理“四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高压态势推进反腐倡廉中“禁止公款吃年夜饭”“禁止公款送节礼”“禁止公款买贺卡”“禁止公款去会所消费”……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惩不贷,决不姑息;通过严查案件,在全社会形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震慑效应”。如此“徙木立信”式的有令必禁,渐渐使得一些党员干部从“不习惯”,到一年多以后的开始习惯。这就是“徙木立信”带来“习惯之变”的外因效果。
当然,“徙木立信”还有内因之效,即促进干部形成“风清习惯”的内心自觉。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作风习惯是受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左右的。“总开关”决定着一个人的人生追求和人生道路,决定着一个人的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和行为准则。一些党员干部刚走上领导岗位,也曾做出一些对人民有益的成绩,可为什么最后又一步步滑向错误的深渊呢?就是丢失了理想信念这样的“内心自觉”。风清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理想信念的坚守是一辈子的,也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需要党员干部自觉加强修养,练好内功,不断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克服任性和偏私,还要敢于向一切错误的思想观念、腐朽的生活方式宣战,勇于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这个过程同样需要“徙木立信”的促动。
“徙木立信”,可以“久久为功”,达到“风清习惯”之目的。党员干部的习惯之变,促使党风之变,引领社会风气的涤清,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对保持清明的党风又起到促进作用,而这正是群众所期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