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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评论员:暴恐分子是各民族的公敌

2014年03月03日07:12   来源:新疆日报

原标题:本报评论员:暴恐分子是各民族的公敌

3月1日21时许,云南昆明火车站发生暴力恐怖案件。截至2日6时,已造成29人死亡、130余人受伤。暴力恐怖分子在公共场所滥杀无辜、手段凶残,可谓丧心病狂、灭绝人性。他们惨绝人寰的暴行让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严重危害了社会和谐稳定,这充分暴露了他们肆意践踏生命和人权的凶残本性和反社会、反人类的狰狞面目。他们的暴行是对人民生命的践踏、对法律尊严的亵渎,是对人类社会共同秩序和人类文明共同底线的挑战。我们强烈谴责、愤怒声讨这种灭绝人性的犯罪行为。

人民生命不容践踏,法律尊严不容亵渎。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管是什么人,不管出于何种动机,都必须遵纪守法,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动。暴力恐怖分子漠视法律、漠视基本人权,使用残酷的手段和血腥的暴行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挑战法律尊严。对他们依法进行严惩,是捍卫法律尊严的必然,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的必然。

人类社会共同的秩序和人类文明共同的底线不容挑战。暴力恐怖分子千方百计挑起事端、制造动乱,影响各族人民生活,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他们拿起屠刀滥杀无辜、手段凶残,这是赤裸裸的反人类、反社会的行径,代表不了任何民族,也代表不了任何宗教。他们所挑战的,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秩序、人类文明共同的底线。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和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可容忍。暴力恐怖事件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暴力恐怖分子是各个民族的公敌。

保障人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新疆是祖国大家庭中的一员,处于反分裂斗争的前沿。任何祸害无辜群众、分裂国家的暴力恐怖活动,都是新疆各族人民所深恶痛绝的。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祖国统一,符合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发生在昆明的血腥暴行也再次警示我们,打击暴力恐怖活动,须臾不能懈怠。新疆各族人民要手挽手、肩并肩,同暴力恐怖势力作坚决斗争。

新疆各族群众人心思稳、人心思安、人心思发展。今年以来,新疆上上下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积极探索有效的途径和方法。20万名干部下基层“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保障改善民生的工作有序展开。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前进步伐,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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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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