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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先正己防止腐败“灯下黑”

李春鹏

2014年03月01日11:2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金道铭,潜伏中央纪委14年的他业已曝光,成了一只笼中虎、阶下囚。十八至今,中纪委不止一次“自曝家丑”,在官方网站实名通报多起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在人们高度赞扬中央纪委“打虎”、“拍蝇”的同时,作为“打虎”专职部门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却出现了腐败,个别“反腐者”成了“腐败者”。就像缉毒的贩毒、管钱的敛财、反腐的贪腐……纪检监察系统也面临“灯下黑”的尴尬。

纪检监察干部也是人,不是神仙圣人。作为执纪部门,身处反腐败的第一线,是反腐败的主力军,纪检监察干部给人的印象一直是可亲可敬、清正廉洁的,但不可否认,纪检干部也是由人组成,也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处于反腐一线,所处的环境,接触的对象特殊。长此以往,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会神经麻木,或者难拒诱惑,也会有“被中毒”或者“吸毒”的可能,也难保不会有“害群之马”。

打铁还需自身硬。古语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在当前严峻的反腐败斗争中,纪检监察部门既要自我加压,主动严格要求自己,更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做到不遮、不掩、不瞒、不讳疾忌医。正人须先正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阳光可以照亮世界上每一个黑暗的地方。作为执纪监督者,要想监督别人,就得先接受别人的监督。人性是有弱点的,监督者也不例外,只要处于阳光之下,才能防止“灯下黑”,才会减少“黑点”,增加“亮点”。而要监督好监督者,要使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能够更加充分有效,尤其使监督的力量不仅作用于事后,甚至能前移至事中事前,避免监督权本身又成为另一腐败的源头,制度约束是关键。只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限制官员的权力,才能减少“灯下黑”现象,进一步塑造纪检机关自身的“廉”形象。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政府的执纪机关、监督机关,作为执纪监督者,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只有把监督权力的权力也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有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优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建设,解决“灯下黑”问题,进一步塑造纪检机关自身的公廉形象,才能在反腐败斗争中释放出更加强劲的正能量,愈战愈勇,以至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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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乔业琼、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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