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2月14日,广东省纪委通报,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可炜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继去年7月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后,广东科技行政系统又一名落马的厅级官员。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广东科技行政系统腐败涉案人数已逾50人。(2月17日《第一财经日报》)
作为一个相对偏“冷”门的领域,科技行政系统出现腐败窝案,多少给人以意外之感。不过,如果从腐败发生的普遍规律来看,这起案件未必有多少让人惊奇的反腐新启示,只不过再次重申了“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人们的一般印象中,腐败的发生几率,往往因行业不同,而有所差异。比如,常见的“清水衙门”的说法,在今天仍然得以流行。它不仅影响着一些人的择业观,也不可避免的折射到反腐的观念乃至行动上,导致监督力量配置上的不均衡。
不可否认,在一些财力、审批权力较强的行政领域,腐败的机会和资源相对更多。但是,如果完全将之视为腐败的必然原因,显然未找准治腐的关键。事实上,在一个市场经济社会中,已经很难说有绝对的“清水衙门”和“肥差”之区别。如此案揭露的科技行政系统,它不仅能左右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也是科研经费分配的决策机构——如相关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其滋生腐败的几率很难说会有不同。
当然,每个行业有每个行业的权力生态,对之的监督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是否能将更多的科研自主权限交还给高校和企业?扶持科技产业,是否有比直接发放配套资金更有效,而“风险”更小的途径?但总的来说,不管具体政策怎么变更,放权到何种地步,行政主管部门所掌握的权力还是会客观存在,只要监督缺席,再小的权力也能制造腐败。
目前整个社会对于权力运行普遍规律的认识,已经有很大提升。但以行业看待腐败,偏重于“外部环境”而忽视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固有观念,依然桎梏着我们的反腐与革新之路。在这一点上,当下的反腐行动除了数字上和层级上的突破,更大的意义应该在于,它将反腐的触角伸向了那些长期以来被忽视和冷落,打破了“冷衙门无腐败”的神化。而那些想象中的“清水衙门”所暴露的腐败,理应成为我们更理性看待权力与监督的深刻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