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贤
“三四百亿元的维修基金,使用比例极低,这问题真该好好关注!”北京市政协委员蒋卫平表示。据了解,自从1 998年实行公共维修基金制度以来,截至2013年底,北京市这笔基金累计金额约达到350亿元,使用额约8亿元。按此计算,基金使用比例仅为2.3%。
维修基金,也就是房屋的“养老钱”和“治病钱”,全名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当楼房顶层漏水、电梯年久失修时,单个业主不愿掏钱维修,这时公共维修基金就能派上用场。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异常困难,甚至有物业公司派专人跑了三年,也没闹明白公共维修基金存哪儿了。维修资金使用难,正成为一个普遍性的难题。
公共维修基金是由业主交存形成的,使用时首先需要经过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以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由于受损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对业主影响程度不一,取得这样的签字同意书并不容易,特别是有的小区没有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来牵头,征集业主签字更难。
即使取得业主签字同意书,还需要经过多个部门审批,经过鉴定、审价、数据整理、数据关联、维修、竣工验收、申请、审批、付款等9个步骤,才能真正用上这笔钱。由于多头管理,有些环节办理时间过长,让许多人不知道怎么办手续,或望而却步。即使有人申领到了公共维修基金,也因为之前做的预算到批下来时,物价、人工费都涨了,根本不够用。
设定较高的使用门槛和严格的审批手续,可以防止公共维修基金被违规使用,保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但由于某些部门办事效率低下,导致一些损坏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能得到及时维修,带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也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特别在很多老旧小区,住房经过二三十年后,存在漏雨、漏水、墙壁破损等很多问题,得不到解决,再加上物业公司收不上钱,形成了恶性循环。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比例太小,巨额款项沉睡,百姓质疑和非议不绝于耳。
公共维修基金制度本来是为解决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制度设计,是为百姓排忧解难的举措,却变成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应当引起有关部门警醒。应理顺管理体制,简化办事程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在确保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让业主或其代表能顺利地办理使用维修基金手续,让惠民举措真正造福于民。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办事拖拖拉拉的相关人员予以追责,使各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能热情高效地为百姓办事,让使用维修基金不再难。
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住房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改革公共维修基金管理机制,提高公共维修基金手续办理效率,显得越来越紧迫了,有关部门应尽快把解决这个问题提上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