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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报:为官首当有颗“公心”

——“今天应该怎样为官”系列谈之一

阮启祥

2014年01月23日15:03   来源:江西日报

原标题:为官首当有颗“公心”

官在成为官之前,是可以有私心私情私利的。一旦他成了官,做官员职权中的事,他就实现了从私到公的跨越,他就要以公为本,排除私心,时时为公,处处为公,这是为官的第一要义

为官的难易,眼下让许多人感慨。

说为官难,有个新词叫“官不聊生”。有人统计,2013年至今,中央规范各级干部行为的规定、禁令、要求已发了15个。一些为官者感叹,现在是这也不行,那也不许;这也违规,那也踩线。《新京报》在一篇报道中,举了一对公务员夫妻的例子。由于“禁令”使得福利取消,隐性收入减少,这对夫妻感到“现在双方都是公务员的日子,今后肯定不好过。”

说为官易,是这么说的:近年来中央发的那些规定、禁令、要求,“不是使当官越来越难,而是使当官越来越容易了。因为这些规定、禁令、要求等等,都非常明确、具体、详细,按照要求和规定做就行了,用不着想什么办法去变通,挖空心思去钻营。”

感慨都由“禁令”生。原因恐怕在于,中央密集出台的这些“紧箍咒”,不仅越来越有针对性、越来越具体,而且说到做到。谁触犯,谁受罚,毫不留情。

能引发人们的感慨,不是什么坏事情。它促使人们去思考:今天究竟应该怎样为官?

翻开《现代汉语词典》,“官”有三种意思,一是指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二是指属于政府或公家的;三是指公共的,公用的。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公家的”、“公共的、公用的”,三种解释都表明,“公”,是“官”最本质的内涵。

其实,官之设立,本来就是为“公”的。因为人类要发展,光有“私”是不行的。人类要共同抵御天灾,还要维持社会秩序,还有许多“公共”问题,得有一套社会公共系统来维系。官,就是这套系统的维系者。官的工作,就是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官在成为官之前,是可以有私心私情私利的。一旦他成了官,做官员职权中的事,他就实现了从私到公的跨越,他就要以公为本,排除私心,时时为公,处处为公,这是为官的第一要义。

照这样看来,中央为规范各级干部行为而出台的“紧箍咒”,本质上,不过是回归了官的本意而已。

不是吗?仔细看看中央出台的相关规定,禁止的、管住的,多是官员工作生活方面的事项,如吃、住、行、游、玩、办公等等;针对的,多是存在一些干部中的公私不分、以公谋私、化公为私的行为。不许公款吃喝,不许收受红包,不许公款旅游,不许用公款送年货节礼等等,划定的都是公与私的界线。处在本该为公、本该是公的位置上,干的却是私事,谋的都是私利,图的都是自己舒服,一旦不让搞了,就说“不好过”,就说当官不易,就说“官不聊生”,其实已经是本末倒置,是权力观出现问题了。

可见,今天究竟应该怎样为官,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就是分清公私,严格公私界限,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公私分不清,位置就摆不正;没有一颗“公心”,官也就为不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说:“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这段话,给人启迪,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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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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