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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五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

2014年01月23日14:4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彰显了我们党整治沉疴顽疾的决心,发出了乘胜追击的号令。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聚焦“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身作则、以上带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中央纪委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让全社会感到了变化、看到了希望,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高度支持和拥护。

改作风,我们开了个好头;纠风难,难在防止反弹。实践证明,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有的还会变本加厉。面对当前“四风”问题的一些变异、反弹,必须紧盯不放、锲而不舍,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地敲下去,一步一步深化下去,把抓作风建设变成常态。

“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抓作风建设,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党对干部的要求。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作风问题,很多是因为公私关系没有摆正产生的。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公款姓公、公权为民,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作风方面的积弊顽疾,归根结底要靠制度来祛除。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就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与法规制度对接,用制度的手段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要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转作风长效化、常态化。

正风必肃纪。纠正“四风”,必须加大执纪检查力度,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之以恒狠抓下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牢固树立“如果不能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就是失职”的理念,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形成震慑效应,坚决杜绝“破窗效应”,使转作风的要求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就一定能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凝聚磅礴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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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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