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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贪官“记忆”(漫画)

2014年01月22日09:21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贪官“记忆”

山东省庆云县税务局分局副局长李保强因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致使国家损失157万元税款;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5万元。2013年10月4日,被庆云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他曾忏悔称:我对给我送东西的人记不准了,对不送东西的人却记得很牢。(1月21日《检察日报》)

贪官的“记忆”同常人相反。因为送钱行贿,在贪官那里已成了“规矩”,当下属的、求办事的,送钱理所当然。因此,谁想办事,却又不送钱,就在贪官的心里成为“另类”。

“谁送了钱我记不住,谁没送钱我能记得住”,贪官的这种“记忆”很可恶,也很可怕。这是他的“规矩”,是他办事情、提拔干部的“导向”与原则。人们看到,只要给李保强送钱行贿,就能从他那里得到巨大好处,比如收受某公司5万元,就帮助该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57万元,这叫“吃小亏占大便宜”;贪官则“一人当官,无钱莫开”。你不给我送钱,我就给你“穿小鞋”,其实是索贿。所以,如果任凭这种送钱“规矩”与收钱办事继续下去,官场生态必将进一步恶化,必是劣币驱逐良币,是非混淆。

为什么要给贪官送钱,不送钱就办不了事?原广西玉林市长李乘龙有一句“名言”: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制对于我形同虚设。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贪官之言,善不善很难说,但李乘龙的这句“名言”还真是道出了心声。贪官之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索贿受贿,敢于违法办事,敢于吃拿卡要,就是因为他们手中的权力没有受到限制与制约。只有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不至于为所欲为。

文/朱忠保 图/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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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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