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苇
中科院院士王正敏被指学术造假事件继续发酵。近日,王正敏被增选为院士时的4名推荐人联名给中科院写信,要求将其除名。
4名推荐人列举了王正敏涉嫌论文造假的内容:将个人专著中的大部分内容拆分成14篇文章放在自己主编的杂志上发表;把非研究性的文章冒充研究论文混入院士申报材料中。
笔者无从论证上述指控是否属实,我想追问的是:如果属实,为何从推荐、确定院士候选人到学部评审、选举,这些显而易见的造假始终未被发现?
这暴露出两方面问题。其一,院士遴选制度存在疏漏。相关规定都只强调“‘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提供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而基本不涉及如何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这就为造假预留了空间。其二,制度执行不到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推荐人必须确实了解候选人的研究领域、学术水平和贡献等,独立推荐,防止被动推荐。但推荐人之一刘新垣院士称,“当时就听人家说,就是有一个老的资深科学家,他们单位(复旦大学)也向我们推荐,我们相信了”。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院士的遴选体制。期待王正敏事件成为改革完善院士制度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