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期怎么办?山东给出的做法是:一律延长收费期限。为何要延期收费,山东省交通厅给出的一个理由是“免费了,不好管理”。这是一个实诚却无趣,甚至有些肮脏的理由。
问题是,难道因为“不好管理”就要延期收费?当然,其延期收费还有其他更诚实的理由:钱没还完,下面还有巨额养护费;等待新政策,看是否有长期收费政策出台;个别路段免费,影响高速公路“整体性和完整性”。这些理由都经不起推敲。
山东交通管理部门称,2011年,交通运输部等5部委《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其实成为了高速公路收费无期限的政策依据。该通知说: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它们只看到了为其所用的理由,却忽略了该通知最核心的部分,即“在一年内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试问,相关部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检查复核了吗?
它们更“忘记”了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该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
即便确实需要延长,也必须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须履行合法程序。钱没还完,需要巨额养护费,难道可以自说自话,如果不经求证,公众岂能乖乖相信?
最可怕的是,山东高速公路的内部人员称,“暂时延长收费,是权宜之计。大家都在等政策。”所谓的政策,应该就是“高速公路有偿使用,长期收费”。且不说国家是否有它们期望的政策,即便有,现在还没出台,也无权先延期。
高速路乱收费,已惹众怒,但一些地方照收不误,原因有两点,一是高速路已被一些地方视为提款机、印钞机,可增加地方财政,可成为某些部门和官员的小金库,可增加寻租机会……如此种种,当然不愿意吐掉这块大肥肉。二是违法成本过低,使相关责任人有恃无恐。面对一些地方的牟利冲动,法律该出手了!(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