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在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全县所有党政机关都没有围墙,人们到机关办事不会被询问,也不需要登记就可以走进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任何一名干部的办公室。
机关俗称“衙门”,高大的围墙一直是权力身份的象征。同时,在现实中,它还承载了维护安全,保障机关秩序的功能。故虽有一墙之隔,但权力与权利之间却泾渭分明。权利者进入政府机构表达诉求,其实就是一个“翻墙”的过程。很多人,根本没有机会进入其间,而这堵高墙的威力,很多人也都曾见识过。
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曾说,有次省政府安排他去讲课。到了省府大门,由于他骑的是自行车,马上被警卫拦住了。江苏某市政府一门卫称,可为领导增光添彩的“上等人”能顺利进门,可能给领导添堵的百姓绝不能想进就进。苏北某县政府一名门卫则称,他曾因为放进上访户,险些丢掉饭碗。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直是机关作风顽疾。如何实现权力为权利服务,就必须调低权力姿态,由傲慢向谦卑转变。在不少国家,政府部门不仅不设防,所有的机构都对民众开放和服务。
形式决定内容。有时候,权利成权力就只是一墙之隔。若是连“门难进”都无以解决,更遑论解决“脸看难,事难办”了。从某种意义讲,机关拆围墙是权力谦卑化的第一步,也是权利获得尊重的基础。湖北省崇阳县委早些年为防止上访群众堵门,曾在办公楼的每一层走廊口设一道大铁门,还在大院外建了道围墙,群众找县领导得先闯“四道门”。此后,崇阳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推掉围墙建广场,一年后全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量比上年下降了53%。
或许,正如有论者所言,不应“神化”拆除政府围墙的作用,但也不能因此而拒绝实施。效果不是决定这种行为的优先原则,因为这更关乎于权力伦理与权利尊严,更关系到传统政治向现代政治的递进。哪怕目前这仅处于形式上的进步,但若连形式之限都无以破题,更无法构建“开放式”的新格局。依然的高墙之下,所谓的“心墙”破解也就只是空话。
一墙之变还有理念的变化,因为这终将由堵向疏转变。之前,有了围墙的庇护,权力者还可有侥幸心理,但围墙一破则会让权利者畅通无阻,若不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若没有一种正常的解决渠道,围墙之拆就会让权力焦头烂额。故而,拆除围墙需要自信,更需要出于对权力责任的认识。从这一点来说,拆除围墙的最大意义在于,权力者打消了心中的顾虑,拆除了存续日久的“心墙”。 □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