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心禾
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启动已经4年,但进展并不顺利。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告诉记者,联网的城市已经超过60个,但远未达到500个。联网进度延期存在多方原因。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从技术上,住房信息联网的确可以实现以人查房,但利益集团的阻力是一大原因;当前,除了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有待完善之外,非公务员、私人的财产公布可能产生个人隐私泄露问题,这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据2014年1月5日《新快报》、《21世纪经济报道》)。
这些年,“房”家族们陆续事发,老百姓盼着房产信息可以尽早联网并公开可查。然而,进度延期让人失望,但利益集团人为阻碍的信息,却让人明白两个事儿:一是问题不在技术上,公开可查或仅只是时间问题;二是明白了改革难在哪儿,如果找不准改革发力点,时间或是还会推迟再推迟。
有网友说,“以人查房就是割有钱有权人的肉”。这样的认识不免偏颇,并非有多套房子的人必然在联网可查中“受伤”。在房产信息公开问题上,公开到多大程度,和房主是否具有公职身份相关。公职人员房产公开可查不仅是法治价值指向,也是现行法律的要求。
非公务员、私人的房产信息,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保护不涉及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是隐私权益的一部分。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查询个人房产信息,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涉及到具体案件的,国家司法部门和监管部门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查询。
而公职人员,则不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是公务员的唯一合法收入。房产是否为合法所得,自然在公众监督范畴。不排除家庭成员合法收入可以购置高价房,但明确说明家庭收入情况应是公职人员证明“清白”的附带义务。这不是公职人员的最新“负担”,而是在进入公职队伍之前就应清楚的义务。如果老百姓不能方便清楚地查询到自己供养的公职人员房产信息,这样的联网达成的法治意义注定是不完整的。
自2006年建设部颁布《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规定房产信息可以公开查询之后,推进全国联网就一步步摆上有关部门的工作日程。住建部要求2012年6月底完成60个城市的联网工作,2013年6月底前将完成500个城市的联网。2013年3月经全国人大会议审议决定,2014年6月底前国土部、住建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由此,一条由登记到联网到可查询的房产监督体系,已经绘制成形。而由部门自觉上升到了最高权力机关的决议,不仅仅回应了老百姓的期盼,更让这一期盼成为一项有法律效力的全国性工作部署。
公车改革已经进入到攻坚阶段,我们看到,之前的阻力并非不可克服。这让我们有信心期待,房产信息全国联网和公职人员房产公开可查,也终会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