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绩
日前央视曝光雷州市政府拖欠承包方工程款360万元15年未还,法院终审判决2013年3月8日前付清欠款并签署了还款协议,但政府始终当“老赖”。面对记者质问,雷州市一名副市长称“不能盲目相信法院”,引发网民吐槽。雷州市方面最新解释说,此言有欠妥当,应该是该副市长接受采访时“过于紧张导致表达有些误会”。
古今中外,欠账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是法院的终审判决,而且欠债主体还是一个市级人民政府。加之拒绝还债理由如此荒唐可笑,由此引人深思:政府当“老赖”何以不以为耻且难以撼动?政府官员为何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平心而论,一些地方政府欠账不还,或有某些客观的原因,但这都不能作为拒绝执行法院终审判决的理由。报道披露的细节证实,雷州市官员回应欠账不还的原因并非强调财政困难,而是想“捂”丑。先是睁眼说瞎话,谎称不存在欠债不还项目,在记者拿出确凿证据后才不得不承认,并抛出“不能盲目相信法院”之说,显然是蓄意赖账,毫无还账的诚意。
退一步讲,即便是政府财政确有困难,也须认账,再通过协商其他办法加以解决,而不能对法院判决置之不理。事实是,央视曝光后,雷州市即刻开会研究,成立专案组处理,如果双方对债务所产生的利息数额达成共识就可望迅速还清欠款。可见,问题的根本症结不在财政困难。舆论倒逼之下,政府不敢懈怠,虽可视为积极补救之举,却也真实反映出政府官员“怕舆论不怕法律”的悲哀。
作为一级政府,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是最基本的要求。政府“依法还账”无疑也属于依法行政的范畴。我国法律制度规定终审判决必须执行,以捍卫法律的刚性原则,如此浅显的法理,政府官员不可能不知道。政府官员“不信法院”看上去是不把法院放在眼里,实则是不把法律当一回事,只对权力膜拜,已经很难以“紧张”“表达误会”自圆其说。政府欠账不还,尤其是把执行法院多次发出的“执行还债判决通知书”当“废纸”,其对法律敬畏之心的严重缺失显露无遗,令社会法治受伤。
建设法治社会,政府必须当表率。政府官员法律意识淡薄,乃至对法律缺乏最基本的敬畏,不只是侵害某个人或几个人的合法权益,其更深刻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如果政府官员也“不信法院”,带头怀疑法律的公正性,何以要求民众“信法而不信访”?群众打赢了官司,钱讨不回,连诉讼费也搭上,如何让人相信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政府在守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司法机关面前“坚不可摧”,如何让人民群众树起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念?而且,这不仅是亵渎法律的尊严,还势必严重损伤政府的公信力,失去民心。
显然,政府“老赖”并非雷州市这一单,法院对政府“老赖”遭遇“执行难”也不是个案。由此需要正视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让政府“老赖”在法律面前必须“低头”?毫无疑义,要让政府敬畏、遵守法律,实质就是要让政府官员敬畏法律。要让政府官员“怕”起来,必须有赖于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上级党委政府将下级党委政府欠账不还列入依法行政、化解社会矛盾与官员政绩的考核中去,对“老赖”政府的主要官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的严厉处分,以儆效尤,当是一条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