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姗姗
岁末年初,总会有很多话题应运而生。比如,农民工工资。
往年的这个时候,报纸、电视上充斥的有关农民工工资的消息,不乏跳楼讨薪这样的过激行为。今年,似乎颇有些不同,类似的极端做法没怎么见到不说,看到的,也是鼓舞人心的好消息。
比如,我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实现了三个“大幅下降”:案件量减少了33件,同比下降71.7%;涉及农民工人数减少了4572人,同比下降88.7%;涉及金额减少了9540.1万元,同比下降84.5%(据本报12月21日载)。
这些数据,来源于12月17日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13年第1期《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办函》。据说,目前督办函涉及案件已办结一批,剩余案件办理也没有多少阻力。
在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这份成绩单上,能交出这样一份答卷,实属不易。且不说这之中存在着取证难、惩处难等问题,单就那些包工头的耍无赖,和一些部门的不作为而言,就让人直呼头疼。如果没有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态度,这个问题还真能成“老大难”。
这样的决心和态度可不是今年才有的,就看近几年——
2010年,自治区对违规操作药招“三统一”、民营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两类行为采取了重罚措施,相关企业被驱逐出宁夏市场;
而2011年,临近年终,自治区连发多个“清欠令”,从曝光到通报,再到以扣减诚信分数、降低资质等级、拍卖有关资产、直至清除出宁夏市场,甚至将清欠率与政府年终考核刚性指标挂钩……
一系列刚性措施,就像一条政策链,环环相扣,既让那些失信甚至耍无赖的人,看到了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同时,也给了农民工希望和温暖。这也恰恰是为什么今年我区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会实现三个“大幅下降”的原因所在。单就这几年的“真抓实管”,尤其是今年拖欠现象的大幅下降而言,其背后蕴含的努力和坚持,的确称得上一句“出色”。
但话又说回来,仅仅一句“出色”恐怕还不够。因为,下降并不意味着没有,即便还有1%,也意味着仍有不少农民工,辛苦了一年却仍然没有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在最能体现群众切身利益、维系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清欠问题上,最为理想的状态应该是“零清欠”,是拖欠问题的不再出现。因此,如何彻底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应该成为有关部门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这个问题,有关部门也表了态,之后的一段时间,“自治区多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力争2014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好在有表态,好在有决心,起码在春节前,会有更多的农民工兄弟会因此拿到本就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但最后还是希望,请尽量不要让这样的清欠停留在“基本”二字上,最好是通过努力,争取到最后一个都不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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