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建全
唯GDP至上,表面光鲜的数据下面,是日益膨胀的政绩泡沫。这与考核指向失准,指标不科学不无关系。一方面,干部的政绩主要依靠GDP来评价时,必然有人盯着GDP做大文章,搞大投入、大项目、大工程,政绩也就立竿见影,有了漂亮的数据支撑。当本地资金短缺时,举债就成为优先选择。另一方面,原有的考核内容没有地方债务指标,使得地方缺少顾忌,反向强化了举债冲动。考核新规,将债务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可谓点中了政绩考核的“穴位”,实现没有水分、实实在在增长也就有了坚强的制度依托。
强化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关键在于科学合理地制定实施细则,将原则要求具体化。要在规定的原则框架下,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承受能力,因地制宜设置债务指标。省、市、县三级之间,经济强、后劲充足的地方与经济弱、发展乏力的地方之间应有差异,避免上下一般粗,左右一般齐。合理设定债务区间,要明确上限指标,防止债务规模过大,化解可能出现的债务危机。加强对遗留债务的考核,明确化解债务也是政绩,引导“新官理旧账”,防止产生“一任市长一张图,今天拆墙明天补”的弊病。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充分发挥考核债务的功效,根本上还是要激发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自觉,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减少并最终堵住目光短浅的政绩工程。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观念,踏踏实实地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创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政绩。
相关专题 |
· 《中国组织人事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