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龙
中央纪委日前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这次通报与以往类似通报不同的是,所有被通报者都是真名实姓的,他们所在的机关以及具体职务等信息也毫不含糊。
在此次被通报的官员中,级别最高的应算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像这样级别的干部的这类违纪,在过去一般是不上媒体的。要是非上不可,也常常是隐去尊姓大名,以“某某”代之。
“某某”一直是一种隐身“代码”。它不但出现在各类批评通报之中,更被新闻媒体所广泛使用。某些高官有问题,真名不能随便出现;有时级别很低的官员犯了错误,也需要用“某某”来指代。不见真名的通报和报道,只能让读者玩猜谜游戏,而犯错者则能借助“代码”的遮挡,隐藏在光线和视线之外,将来只要离开熟悉他们的机构,就能金蝉脱壳“再创辉煌”。
更为离奇的是,媒体在报道许多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商家时,也常见“某某”的代码。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商家本应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至少让消费者“人人喊躲”,如果用“某某商品”“某某商家”指称,就无异于告诉人们有“某种动物过街”,让人们不清楚到底是打猫打狗还是打老鼠。
不敢曝光真实名字的劣质商品,或者是因为生产这种商品的商家来头很大,记者惹不起;或者是媒体被公关,有意给商家留面子;或者是记者采访不力,没有掌握过硬的证据,怕招来诉讼。
通报或批评违纪官员也用“代码”,有时则不是不敢,而是不能了。对官员有纪律管束,对批评同样也有。官越大能量也就越大,公开批评级别较高的官员,常常会有很多的副作用。因此“代码”表面上是对被批评者的保护,实际上是媒体的自我保护。
对犯错或者违纪的干部,过去除了用“代码”公布之外,还有一种更为“保密”的处理方式,那就是内部处分。处分记录在个人档案里,一般人难以见到,换个地方任职,就更是知者寥寥了。把真实姓名公布在违纪通报中,进而让他们出现在各种媒体上,这所形成的震慑效果与使用“代码”、内部处分完全不同:人们能够一目了然地知道是谁违纪,违反了什么样的纪律,受到了怎样的处分。这些批评榜上有名的人,无论怎样异地任职,都难以将污点漂白,也无法与批评记录轻易切割。
一直以来,我们从不缺管束官员的各种纪律和规定,但一些纪律和规定有的是时紧时松的“松紧带”,有的是四处张贴的“墙上风景”,有的是不时朗诵的“脱口秀”,有的则成了由猪八戒念叨的“紧箍咒”……
这次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之后,一些官员以为它仍然是“过场节目”,以各种方法与规定过招。但没想到的是,这次还真是来真的——不但在一步步收紧纪律,还用公开“点名”的方式印证中纪委落实规定的决心。真名实姓地公布违纪官员,估计只是中纪委行动链条中的一环,而非行动的最高表现形式。
不用“代码”的批评让违纪者难以隐身,但要让漫无节制的“三公”消费失踪,我们还要期待更高的管束机制,这就是公开“三公”消费预算,公开“三公”消费账目。这两个公开加上公开违纪官员,将形成“三个公开”,从而以“三公”机制制衡“三公”消费。(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