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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改作风需破利益藩篱

顾远山

2013年12月19日16:2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改作风需破利益藩篱

前不久,在河南省永城市,发生了交通执法人员在公路上“乱罚款”事件:车主已经购买了超限罚款的“年票”和“月票”,还是被逼着再“打点”,一气之下当场喝农药自杀。
  
  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公路“三乱”由来已久。尽管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禁令发了一大堆,但在一些地方“令”还是推不动、“三乱”还是治不了,让司机们苦不堪言。罚款逼得人服毒,虽是极端个案,却不得不再次让人发问:公路“三乱”的病根到底在哪里?
  
  笔者认为,这种乱象的背后,有管理主体之乱。在“多龙治水”的公路管理体制之下,仅运输路政管理部门就有好几个执法主体,职责界限不清,导致行政执法的错乱。部门利益的异化更不容忽视。不可否认,一些地方运政、路政等交通管理机构存在人员超编等问题,在财政拨款有限的情况下,越来越依赖罚款、创收,逐渐形成了“以罚代管”的执法模式。
  
  就像永城罚款事件所暴露出来的,只罚款不卸载,而是罚款后上路,表明车主和执法人员之间存在一种利益关系:一方愿意多拉货,一方愿意多罚款。罚得多了,成本上升,又加剧超载。
  
  找准了病根,更需对症下药。
  
  公路“三乱”之所以难治,难在不法利益的藩篱难破,难在“以罚代管”和“靠罚没收入过日子”的利益链难断。目前,河南永城已出台措施重拳整治,不少司机也反映乱查乱罚的现象少了,但人们也不无“一阵风”、故态复萌的担忧。的确,只有完善长效机制,遏制机构和人员膨胀、理顺管理体制、严格收支两条线以切断罚款回流,让权力回归公共服务的本位,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执法经济”滋生的土壤,啃下公路“三乱”这块硬骨头。
  
  由此进一步反思,清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不可忽视种种利益藩篱的作祟。眼里只有罚款,才会对车主的合法权益漠然置之;心中想着“好处”,才会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百般刁难,从而吃拿卡要、大搞寻租。改革的实质就是利益的调整,改作风也是这样。越是深入改,越是触动那些老大难问题,就越要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向行业利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等既得利益“动刀子”,靠制度限权力,化私利为公益。唯有这样,行政执法部门才能更好地造福于民、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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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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