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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给“人皮面具”贴上“法律面膜”

李英锋

2013年12月16日16:28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给“人皮面具”贴上“法律面膜”

新华网报道,据我国警方破获的多起案件显示,原本用来娱乐消遣的“人皮面具”屡次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干扰破案的一种手段。

“人皮面具”惟妙惟肖,足可以假乱真,让人大呼惊奇。可如果犯罪分子也学会了这一手,岂不是多了一层绝妙的伪装,从而给警方办案设置障碍甚至形成迷惑、误导?实际上,一些狡猾的犯罪分子已经这么干了,近日,安徽蚌埠警方破获一个盗窃团伙,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警方从其车内搜查到仿真“人皮面具”、假发等用于盗窃作案的工具。经审查,两名嫌疑人利用“人皮面具”“易容”作案,先后在安徽合肥、宿州、蚌埠等地实施入室盗窃20余起。显然,“人皮面具”在其有趣好玩的一个面孔的背后还隐藏着恐怖危险的另一个面孔。

然而,现行法律对“人皮面具”的恐怖危险一面却几乎没有制约力。“人皮面具”仍属于普通商品,经营者申请许可门槛很低。而“人皮面具”的网络销售的准入门槛更低。

因而,我们很有必要给“人皮面具”贴上“法律面膜”。首先,把“人皮面具”的生产经营纳入特殊许可的范畴,增加一道专门的准入许可门槛,对生产经营者的资质把关,眼下,当务之急是对“人皮面具”网络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规范。其次,实行“人皮面具”购买实名制,在此基础上,建立“人皮面具”的销售去向登记制度,要求生产经营者登记保存每一个购买“人皮面具”的经营者或用户的真实主体信息,以确保每一张“人皮面具”的去向可查;第三,建立“人皮面具”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把不具备主体资格、不严格遵守销售登记制度或购买实名制以及对使用“人皮面具”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者拉入“黑名单”,责令退出市场,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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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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