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关于1978年至2012年6月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决定》日前发布,这标志着我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央统一部署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对于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扎牢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提高党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清理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础工程。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制定颁布了大量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提供了重要保障。但由于从未进行过清理,这些制度规范到底有多少,不是很清楚,直接影响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建设的深入推进。通过清理,摸清“家底”,可以极大地增强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党的制度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这次清理也是维护党内法规制度协调统一的系统工程。内容协调、内部统一,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内法规制度得到一体遵守的重要前提。但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规划工作做得不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日益突出。通过开展清理,对症下药,一揽子解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四不”问题,可以有力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协调统一。
这次清理更是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战略工程。清理工作坚持有破有立,既对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全面“瘦身”,也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与时俱进。通过清理,全面梳理党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化成果,清醒认识现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不足,总结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经验和规律,有利于确定下一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方向、重点和着力点,提升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这次集中清理一揽子解决已有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但决不是一劳永逸的。时代在进步、实践在深入,党内法规制度也要不断适应世情党情省情变化,跟上发展的步伐。只有建立健全清理工作长效机制,把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结合起来,通过经常性地“体检”和“健身”,才能确保党内法规制度真正行得通、管得住。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落不到实处,还不如不做。这次清理为制度执行创造了条件、扫除了障碍。必须进一步加大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惟有这样,才能增强全社会对我们党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信心和决心,才能使我们党的各级组织更有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