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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教材出错是“最大的小错误”

毛建国

2013年12月04日09:09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教材出错是“最大的小错误”

郑州市一位老师发现人教版新版初一语文书上有错误,并指出30多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最新消息称,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经在其网站人教网发出《关于人教版语文教材的致歉信》,表示人教版七年级上册语文教材的确存在6处错误。(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1版)

搞文字工作的人,经常有一种“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的文字焦虑。如果把这些年出版物上出现的文字错误进行一下汇总,各种千奇百怪、匪夷所思,足够看三年,可能比《一千零一夜》还要让人啼笑皆非。因此,对于文字错误不能上纲上线,一旦出现“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的苛求,对于文化、出版而言,绝对是一个悲剧。而且一个错误,只要发现了就并不可怕。教学是一门创造性的劳动,教师发现了错误,指出了错误,当能够有效避免错误。

虽然如此,但对于教材出错,还是应该持“零容忍”态度。这是因为教材不同于一般图书,它和词典一样,都属于规范性的出版物,其影响绝非一般出版物。一些错误如果不能被发现,就可能贻害无穷。比如说,人教版新版初一语文书,把“沐浴”错为“沭浴”、“劝慰”错为“权威”……如果这些错误没有被发现,那很可能以讹传讹。更重要的是,教材对于学生还起到一个细节精神培养的作用。当学生看到连教材都会出错时,在他们心中,细节精神的神圣感就会削弱。这一意义上,教材出错虽然是“小错”,但得在前面加上一个“大”,是“最大的小错”。

现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经作出了道歉。这是一种应该表现出来的态度。虽然说,让人民教育出版社把所有出错的教材都收回来,这有点浪费;而且老师在教学中也会指出、更正这些错误,收回也没有必要,但人民教育出版社仅仅表示态度,还是远远不够的。从对教材出错“零容忍”角度出发,人民教育出版社还应该建立防错机制与及时纠错机制。

人民教育出版社承认的6处错误,都是一些不应该出现的错误。如果在编校中多一些责任意识,多把关、把好关,就可以避免这些错误。人民教育出版社不能把错误的发生,仅仅归结为偶然,还是要站到必然的高度,反思自己在责任机制的建立上,以及编校流程上,还有哪些欠缺,还应该做哪些努力。在所有出版物中,教材是最核心层之一,对于教材质量的把关应该最严。教材的出版应该经过更复杂更严格的程序,在正式发行前,应该邀请一批专业人士和教师进行“挑刺”。

教材出版后,也不能抱着万事大吉的态度,而是应该深入到学校,及时倾听多方意见。如果听到有关教材出错的反映,则应该迅速启动应急程序,及时求证,并把求证的结果,第一时间公布出去。出版社应该在自己的网站上,建立教材出错目录,及时收录错误信息;同时通过教育部门,把错误内容通过行政手段,甚至以红头文件等权威方式传达下去。以此把错误影响降到最低。

此前的消息称,“一教师在语文书中发现30余处‘错误’”,而现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只承认了6处。其他20多处到底错不错,如果认为不错,理由是什么,应该做好解释说明。与此同时,还要向社会告知,针对错误作出了哪些处理,进行了哪些制度补救。对照这样的标准,人民教育出版社显然做得还不够,还远远不能让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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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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