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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应保尽保”咋成了“死一个顶一个”

党小学

2013年12月03日08:17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应保尽保”咋成了“死一个顶一个”

  五保供养,是我国政府对于在农村生活的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无具备扶养能力的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年老、残疾以及未满16周岁的困难人群,设立的一种救助扶养制度。近日,记者在河南省息县调查却发现,该县大量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困难人群,迟迟无法得到应有的供养资格。而相关政府部门解释:五保户只能死一个,顶一个(12月2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死一个顶一个”,这句从负有救助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嘴里说出的话,让人感到的是寒心和无助。五保户,都是一些年老体弱病残者,家庭贫困,缺乏必要的生活基础,他们是弱势群体,更是最需要救助的人。2006年3月,国家专门出台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下称《条例》),旨在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给予生活苦难无助者吃穿住医葬的保障,让他们享有作为公民应有的基本生存权利。然而,“死一个顶一个”的规定与此相悖,国家以人为本的温暖关怀在此地变成了冷漠的“等待”,简直是荒唐!

  那么,五保供养制度在当地为何变得如此冷漠?《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中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且本人提出申请的村民,各级政府部门及村委会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办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区县要按规定程序将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供养范围,落实供养待遇。从这些规定不难看出,“应保尽保”是五保供养的基本原则,没有任何理由不予执行。省市规定明明白白,为什么到了地方被置若罔闻呢?依笔者所见,是当地没有将五保户的基本生活保障视为政府应有职责。就在一个月前,申请三年也没有享受到供养的66岁村民易立财,在与村干部交涉时死亡。这无疑是对当地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力的讥讽。

  解决“死一个顶一个”的难题,根本在于资金保障,当地也许有难言之隐:财力有限。但是,这并不是推脱责任的理由。《条例》第11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这一规定,明确而清晰。事实上,国家每年在这方面还投入资金救助。在国家一边支持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没有理由不担负起“应保尽保”的责任,否则就是失职。

  对此,《条例》还规定,对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不予批准享受供养待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问一句,是否会有人因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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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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