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平
贺卡、月饼、年货等环节上的“小腐败”点多、线长、面广、多发,离老百姓最近,也最受诟病。它事儿不大,危害不小,务必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实际行动,旗帜鲜明地约束制止——
中纪委近日下发的《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是继严禁公款买月饼、寄贺卡之后治理公款消费、持续反“四风”的又一次出拳。有人认为,在这些小事儿上多花点钱、有些“小腐败”司空见惯,却引得中央一再“出大招”,是不是小题大做?当然不是。贺卡、月饼、年货等环节上的“小腐败”点多、线长、面广、多发,离老百姓最近,也最受诟病。它事儿不大,危害不小,好像“白蚁筑地巢”一样啃噬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执政根基,务必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实际行动,旗帜鲜明地约束制止。
借口公务活动“小吃小拿”、利用公权之利“小卡小要”,或趁生日节日铺张浪费、红白喜事收受财物,都是最为常见的“小腐败”,也有人戏称其“非典型腐败”,一些执纪执法机关对此也常常是眼睁眼闭、网开一面。但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情背后往往暗藏大问题。比如借中秋、国庆、元旦、春节之机大肆公款消费购买节礼年礼,表面看是礼尚往来、沟通感情,实际上不少是披着民俗外衣、行损公肥私之事。而且某些党员干部的贪污犯罪就是从笑纳一瓶酒、一条烟开始,从推推让让收红包、逢年过节收赠礼开始,积小腐而成大腐、积小贪而成大贪,一步步走向深渊。难怪有人这样深刻反思:思想上的防线一旦决了小口,就会一泻千里、防不胜防;做好人民公仆,就必须“比洁白更洁白”。
无论“大腐败”还是“小腐败”,人民群众都深恶痛绝,领导干部都应时刻警惕。对“小腐败”姑息纵容,就会产生“一窗不补,百窗必破”的“破窗效应”;对“小腐败”出招遏制,则是预防腐败、反腐倡廉取得实际成效的关键。联系最近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条条款款都是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防微杜渐倡导清正廉明的务实之举。这种“抓大不放小”、“苍蝇老虎一起打”的鲜明态度,必能督促各级党员干部慎始慎微,以艰苦奋斗、勤政为民的形象和声誉,赢得人民群众越来越多的信赖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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