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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公车改革须以“节约”为目标

寇宇龙

2013年11月27日08:53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公车改革须以“节约”为目标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今后,我国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11月26日《西安晚报》)

公车超标、公车私用等问题一直为公众所诟病。从1994年“两办”下发公车管理文件算起,“公车改革”已近20年,但却始终步履维艰,难以触及深层次问题。此次中央出台反对浪费条例,其中的一大亮点便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这一决定体现了改革决心,并展现出了敢于啃硬骨头的气魄。

有学者分析,全国的公车至少在200万辆以上,而这样数量庞大的公车,绝大多数都是一般公务用车。因此取消这些基数庞大的一般公务用车,无论是数量,还是涉及的面,都十分庞杂,可以说取消这些公车,真正涉及了公车改革的深水区。

条例印发后,具体如何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各地又会按照什么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这些具体的细则还有待观察。但无论如何操作,公车私用等积弊势必都将从根本上被改变。笔者建议各地在制订具体方案时,不妨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最终目标,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所节约出的公共资金,应大部分用于其他涉及民生的公共事业,而非变相地成为公务交通补贴(这有违公车改革的初衷);二是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时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最大限度听取民意,因为将取消的这些公车数量巨大,涉及不少人的利益,只有畅通民意的传达,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来自既得利益阶层的阻力,民意是改革的最大动力。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势必会对大部分公务员的办公出行方式产生影响,一些地方的做法或许值得借鉴。比如,厦门海沧区近日起用公务自行车系统,今后,海沧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外出,从办公室出发到办事地点距离在3公里之内的,除极端天气、紧急公务、保密要求等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骑自行车或步行方式,单位不再派公务车辆。(11月26日《珠江晚报》)骑自行车出行办公,很值得倡导与推广。毕竟从本质上讲,公务员也是一个并不特殊的职业,既然大部分普通劳动者都能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办事、办公,那么公务员出去办公大可不必没有公车就寸步难行。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是“公车改革”一词进入大众议题后,许多学者和公众所期盼的改革目标。如今,中央在公车改革上的思路已经清楚,决心已然昭显。有了政策,关键还在于执行。让公车的采购及使用更加透明,让每一辆公车都畏惧群众的监督目光,带上改革的决心,强化外部监督,公车改革的成果就必然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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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方蕊娟、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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