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自立
各地情况各不同,“示范”未见得对哪都适用,更不是谁花的钱多、搞得漂亮就“示范”了。
近日,网曝安徽省灵璧县西关社区建设超标豪华办公楼,被叫停后又“悄然”复工,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尽管当地回应称,相关责任人已被查处,复工只是为了消除未完工项目的安全隐患,并将缩减建筑面积,严格限制使用范围。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木已成舟式的补救,不仅造成了极大浪费,更败坏当地形象。
灵璧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豪华大楼,本就不该出现。可就是这样“五毒俱全”的大楼,竟然还被列为当地的标准示范社区楼。若不是遭人举报引来媒体关注,怕早已投入使用。一个明显违规的项目,何以层层过关?监管不力固然是其一,但关键恐怕还是靠“示范”二字保驾护航。
据了解,在《安徽省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中,社区建设标准分为标准、示范、精品三个档次。众所周知,工程项目一旦沾上了“示范”,在某些领导干部眼里,这不仅是当地的形象,更是政绩的体现。于是,一个不足万人的贫困县社区,也要小马拉大车,不达精品不罢休了。
政府推进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是促进城乡一体化,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德政。可在一些地方,评比意识、政绩思维就是“高烧不退”,上面定了原则性标准,到了下面就变成准则性要求。不仅就高不就低,还要层层加码,大干快上。这种狭隘思维,不仅造成铺张浪费,还给很多人暗箱操作、上下合谋的空间。结果必然是示范社区失了范,不但换不来好评,还被斥为中饱私囊、劳民伤财。这六层大楼,便是典型。
因此,反思这种现象,还要从“示范”二字入手,城乡发展有差别,各地情况各不同,“示范”未见得对哪都适用,更不是谁花的钱多、搞得漂亮就“示范”了。社区建设该怎么搞,建设得好不好,不妨听听社区群众怎么说,一纸指导意见,不能代替所有工作,更不能成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