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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治理现代化”需对“奇葩指标”动刀

雷泓霈

2013年11月19日13:4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治理现代化”需对“奇葩指标”动刀

有媒体近日报道,各地曾出现种种“奇葩指标”,如卷烟销售指标、结扎指标、摊派火化指标、除“四害”指标、罚款指标,等等。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谓现代化,就是要变生硬、死板、不合理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由此观之,“奇葩指标”无疑就是亟待改变的那一类。

社会管理、公共管理虽然要强调管理效应,但也一定要在制度化、程序化的框架内进行,要充分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及管理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守好管理需要、公共利益需要与公民权益之间的界限,保证政府行为不越位,赢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

遗憾的是,一些地方为了所谓的“数字政绩”、长官意志或“权力审美”,总喜欢以权力凌驾于规律之上。如除“四害”的量化指标要求“30分钟内,蚊子只能咬一个包”很难得到验证,等等。这些“奇葩指标”大多不科学,不仅无益于提高管理效率,更会影响管理者职能水平的发挥,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从而影响政府形象。

因此,在改革中各地必须及时清理这些“奇葩指标”,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管理规律,尤其要把“治理现代化”的理念融入日常行政中,落实到每个工作细节里。

多强化服务职能,少摆出衙门做派;多一些规律敬畏,少一些“权力审美”。我们相信,“治理现代化”终将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释放卓越的管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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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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