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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事业单位改革,关键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蒋璟璟

2013年11月19日09:2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原标题:事业单位改革,关键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等作出部署。围绕行政体制改革问题,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表示,改革要求进一步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政府和事业单位关系,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启动已久,此番《决定》再提“职能转变、体制改革”,所传递的正是从宏观层面系统推进的意志。而就实践效果而言,由上而下的整体部署,相比于各地各领域的零星尝试,势必更有优势、更显秩序。

  对于诸多事业单位而言,其基本义务乃是增进社会福利。有鉴于此种“服务”属性,事业单位本就没必要且不应该,以行政化手段管理。一直以来,行政化倾向,以及一整套行政级别划分,已很大程度上扭曲了事业单位职员的自我认知。在一种暧昧模糊、似官非官的角色设定中,不少事业单位员工产生认知偏差,一方面笼罩于隐约的身份优越感之下,不自觉间地导致服务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则是对现职工作缺乏真正的认同与忠诚,而只将之视作通往权力部门的跳板而已。

  所以,“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逐步取消行政级别”,首要的价值便是给相关从业者,确立一种正确的预期与激励。去行政化,既是为了突出行业的主导地位,也是为了展现对相关职业共同体的尊重。其所要达成的目的显而易见,也即保障职业思维、专业判断,而非外部强加的官方指令、行政干预,主宰事业单位的日常运作,以求建构更明晰的主体论、追求更大幅度的效率提升。

  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化,并以法人治理结构取而代之,或许是目力所及最为合宜路径选择。“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不仅隶属于更现代的话语体系,其本身的科学性与先进性也早被证明。在该结构内,严格分工、彼此制约的秩序真正确立;与此同时,众多“利益相关者”的意愿被更多考量,故而话语权、博弈能力也获得极大提升。可以预见,当一套开放、平衡的规则,取代了曾经的封闭与错乱,严格意义上的高效和有序,也就渐渐变得可期。(相关报道见11月18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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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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