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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

2013年11月11日09:19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

为官要为民干事,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做不做事,做什么事,体现一名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人格品德和价值追求,也是衡量为官从政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

领导干部手中握着权力,做好事实事,做推动发展、造福百姓的事,就会受到群众拥护和赞成;做坏事错事,做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事,轻则害人害己,重则祸国殃民,贻患无穷。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告诫我们,行事必须要坚持原则,明白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切忌胡作非为、为所欲为。对领导干部而言,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心中时刻有盏“红绿灯”、有杆“秤”,知所惧、知所循、知所守,以公仆之心、公仆之情秉公用权,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不为私利所惑,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为官做事,要做为民亲民的事,不做违背民意、脱离群众的事。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要“撑起身作伞,为群众遮风挡雨;俯下身为牛,为人民鞠躬尽瘁”,多做顺民心、解民忧、增民利的好事善事。焦裕禄、孔繁森、郭明义,还有我们重庆的冉绍之、邓平寿,他们在本职岗位上竭尽全力去做关系群众利益的事,他们是践行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路线的典范,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做决策、干工作、促发展,都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心系群众、为了群众、服务群众。决不能不问民意、不顾民情、不讲实际,做伤害人民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否则,就会背离民望,失去民心。

要实实在在地做事,不做沽名钓誉的事。为官者务实还是务虚,展现的是品行、是作风、是党性。事业是干出来的,不是吹出来的。要“静下心”埋头苦干,“扑下身”真抓实干,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决不能为图虚名,而做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玩“花架子”,决不能贪大求洋、哗众取宠,口惠而实不至,这样表面看似轰轰烈烈,实则华而不实,不仅劳民伤财,还会延误发展、埋下隐患。

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做急功近利的事。一个地方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一届接一届不懈奋斗、接续努力。要有“只顾攀登莫问高”、“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甘当“铺路石”,对当前有成效、长远可持续的事就要大胆去做、放手去干,对当前不见效、长远有帮助的事也要科学谋划、积极推动。但决不能好高骛远、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去做竭泽而渔、寅吃卯粮、违背规律、祸害子孙的错事。这样,即使一时风光,终究也经不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要清清白白做事,不做违规违纪的事。遵纪守法,是一个人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事“底线”。作为领导干部,要求理应更高更多,其中政治定力至关重要,不能有丝毫懈怠。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政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在大风大浪面前始终站稳正确立场,在各种诱惑面前始终筑牢思想防线。要“守法纪”,对宪法、法律常怀敬畏之心,遵纪守法,廉洁从政,防微杜渐,严于律己,做到行所当行、止所当止。要“尊道德”,扬善抑恶、褒优贬劣,一身正气,做问心无愧的事。决不能罔顾法纪道德,为私欲、为人情做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事,做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事,做有违公德、有伤风化的事。只有始终坚守原则和“底线”,慎欲慎微慎独,才能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

领导干部要自觉内正其心、外正其行,低调务实、少说多干,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做一个有利于国家和民族,有助于地方发展,受人民真心拥戴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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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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