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菊
退休领导干部虽不在其位,但其人脉资源和影响力不可小觑,很多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便很喜欢聘用退休领导干部作为“高管”、“顾问”,为企业发展铺路。
实际上,不少企业热衷于聘请退休领导干部到企业“发挥余热”,就是利用他们身上的“余威”来为公司创造便利条件。而这样的“双赢”显然是以损害干部形象和政府部门公信力为代价的。如果退休领导干部继续随意到企业发挥“影响力”,势必影响社会公平公正,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肯定会受到人民群众的反对。日前,中组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就明确提出了“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的要求,对领导干部退休后的兼职(任职)问题进行了制度规范,值得一赞。
退休领导干部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发挥“余热”,并不见得非要到企业去。现实中,有很多老干部退休不退志,从身边的生活小事做起,或以普通身份与社区群众打成一片,或力所能及地向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利用自己的特长为群众谋福利,这样的“余热”,组织认可,群众欢迎。比如杨善洲老书记退休之后,一心一意绿化大亮山,这样的“余热”,造福万代,千古流芳,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