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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在以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作出更加明确、严格的规定——

安徽日报:筑牢干部企业兼职“防火墙”

黄永礼

2013年11月05日16:35   来源:安徽日报

原标题:筑牢干部企业兼职“防火墙”

目前,在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现象仍很普遍。有研究指出,近千家A股上市国企中,49.3%都聘请了前官员作为高管。除了卸任官员,也时有在职官员担任企业领导。审计署去年一份审计报告曾透露,铁道部有个别领导竟一人兼任18家所属企业董事长。这些现象引发社会对其中的以权谋私、声望寻租、造成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平正义的担心。

那些身兼多职的领导干部,真的能为所兼之职作出贡献吗?恐怕未必。企业之所以聘请他们,不外乎是希望通过他们手中的权力、资源为企业谋求更多利益。对兼职的干部来说,一边拿着政府的工资,一边从企业获取丰厚报酬,“两头占”当然划算。

党政干部兼职,混淆了领导干部和企业高管不同身份的界限,容易造成公权力的滥用和私权利的滋生。作为握有行政权力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呈现了一种很尴尬的状态,既是管理者,也是被管理者,这种身份的交错,导致他们很容易利用权力给兼职企业开方便之门,把更多的机会给兼职的企业,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上风。虽然兼职的企业得益了,但获得实惠的还是少数人。同时,集裁判员、运动员角色于一身,会直接导致不公平竞争,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秩序。

“官商交往应有道”。领导干部企业兼职很容易导致官商交往失向。让人欣喜的是,中组部此次出台的《意见》,较之以往显然力度更大、操作性更强。以前的“原则上不得”“一般不得”“确实需要”等让人有空可钻的“活扣”,已被“严禁”“不准”等刚性词语取代。与此同时,首次对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报酬、数量、年龄、任期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为杜绝高薪兼职、一人兼多职、长期兼职等不正常现象设置了红线、戴上了“紧箍”。严把官员进企关口,为堵住官企利益交换提供了制度保证,也是我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为在源头上预防腐败、反对“四风”筑起了又一道闸门。

筑牢干部企业兼职“防火墙”,让《意见》严而生威、落地生根,也是亟须做好的文章。党政领导干部应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与社会公众监督形成合力,让官员不想、不能、不敢“越位”成为常态。另一方面,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还在于权力过大,掌握资源过多,应该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企分开、精简行政审批,让权力失去“寻租”的土壤和空间。 (黄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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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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