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甘肃日报:厘清“有关部门”的责任

孙海峰

2013年10月23日14:43   来源:甘肃日报

原标题:厘清﹃有关部门﹄的责任

在会议、文件、报告乃至新闻报道中,常常能看到一个熟悉而陌生的词语——有关部门。这个“有关部门”,似乎什么事都能管。可“有关部门”到底在哪,具体管什么,却没有人知道。

这个问题,其实由来已久。遗憾的是,迄今仍未得到解决。对此,公众颇多微辞,甚至有网民戏言:“中国哪个部门权力最大?‘有关部门’权力最大。中国哪个部门最忙?‘有关部门’最忙。中国哪个部门最神秘?有关部门最神秘。”

话虽偏激,但从中不难看出,我国行政体系的某种缺憾,以及公众对这种缺憾的不满。因为很多的“有关部门”,往往与具体事情挂勾,和群众利益相关。可是,由于指向模糊,公众无从得知“有关部门”是什么部门,自然搞不清楚“有关部门”的责任,更指望不上“有关部门”为自己解决问题。

如果从字面上理解,“有关部门”应是与某项工作有关的,并需要对此事负责的政府部门。例如,对生产安全问题,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就是“有关部门”。由此可见,有关必然有责,“有关”二字所体现的,乃是部门对某项事物的责任关系。然而,事实却令人遗憾。比如,当某些事需要具体部门负责时,“有关部门”往往有关而无责;当某些质疑需要澄清时,“有关部门”往往闪烁其词;民众有事需要寻求某些部门帮助时,“有关部门”却又不知在哪。总之,一旦脱离了会议与文件,“有关部门”总会成为推诿的借口,扯皮的托辞。

不仅如此,“有关部门”的高出场率,还暴露了我国行政体系的一大顽疾——多头管理。一项工作,也许只有一两个部门具有明确的法定职责,但这种职责却往往是不完全的,因此,当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时,还必须有其他与此项工作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其他部门配合,才得以完成。如此一来,工作是分担了,但责任也因之淡化。所以,每当出了问题要找人负责时,总会出现各“有关部门”推脱责任的现象。公众对此深恶痛绝。

作为一种习惯性表述,简略而概括的词语“有关部门”存在于口头,是情有可原的,媒体使用,亦有出于保护消息来源的可能或考虑。然而,假如在正式公文、会议决议、领导批示中,依旧滥用“有关部门”,则是有害的。因为,这种含混的表述不仅容易使各部门难以分清责任,而且易产生管理方面的混乱;特别是对普通群众而言,种种因职责不清导致的推诿,往往令他们无所适从,经常会产生出诸如“有关部门在哪里?”这样的困惑,极大地影响了政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当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让群众满意是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群众现在对“有关部门”不满意,怎么办?我想,各行政机关还是要从改进工作作风做起,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厘清各部门的责任与职能,避免多头管理,杜绝有关无责,让各部门真正为百姓的工作负起责来。在对百姓宣讲政策时,应尽量避免出现类似含混不清的概念,告诉大家,一项具体的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让百姓知道,“有关部门”到底是些什么部门,这些部门究竟承担什么责任。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吴斌、常雪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