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新华日报:捐款怎可免刑责

毛开云

2013年09月26日08:59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捐款怎可免刑责

  “我想通过慈善提高社会影响力,让国家领导知道,让我自己免于刑事责任。”据媒体昨天报道,受审的“高铁一姐”丁书苗,在供述中坦陈了她捐款的真实目的。

  想通过慈善让自己免于刑责,实在太无知、太愚蠢。“慈善”是什么?“刑责”是什么?两者风马牛不相及,想把这两件事扯在一起,“高铁一姐”想错了!在丁书苗的脑里、心里,装的全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对金钱的崇拜,是对慈善的践踏,更是对法律的蔑视。

  通过慈善免刑责的想法,是“高铁一姐”的个性,也是贪官和奸商的共性。官商交往要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金钱可以买来权力、买来生意,但买不来自由,更买不来生命。这些朴素的道理,本来人人都该懂,但如果你满脑子充斥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金钱万能”,那么你就已走向穷途末路甚至死路。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相关专题
· 地方要闻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