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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行受贿经纪人”应罚

刘武俊

2013年09月24日13:5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行受贿经纪人”应罚

昨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透露,该院反贪局近两年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出现了“行受贿经纪人”,且以“亲朋好友”、“退休干部”、“专家学者”三类人群为主。
  
  “行受贿经纪人”隐藏了受贿人与行贿人之间的联系,给查办贪腐案件带来一定困难,容易使腐败分子逃脱法律制裁。因此,惩治腐败,不仅要严惩受贿人和行贿人,也不能忽视充当腐败掮客的“行受贿经纪人”。
  
  首先要警惕“亲朋好友”成为受贿者的“经纪人”。这类人群大多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易利用身份便利,将财物转交受贿人或隐匿于公司、私人账户,供受贿人日常消费使用。其次要警惕“退休干部”成为最受欢迎的“行受贿经纪人”。一些党员干部在退休前建立了庞大的“人脉网”,退休后与企业接触起来也方便,容易成为行贿人“拉拢”的对象。第三是要警惕“专家学者”成为日趋活跃的“行受贿经纪人”。一些专家、学者受邀成为项目招投标的评审,既直接联系项目负责人,又掌握重要信息,也属于高危人群。
  
  根据我国法律,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介绍贿赂罪;如果在介绍过程中有分成、获利行为的,还可能构成行贿受贿罪的共犯。对“行受贿经纪人”,一方面要按照法律规定加大惩戒力度;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提高警惕,健全监管制度,如对退休干部到企业或行业协会任职、兼职进行必要的限制和监督,等等。
  
  “行受贿经纪人”为腐败行为推波助澜,不可小觑。对他们,决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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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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