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昆仑
9月10日,网友以《两条人命换不回公路局的良知!》为题,在网站上发帖,称河南省新密市公路局搞形式主义,为迎接上级检查,要求工人连夜对道路中间的标线进行粉刷,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造成2死1伤。新密市公路局办公室一名刘姓负责人称,因为上面要在8月29日对卫生城市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而根据天气预报,8月28日有雨,无法刷标线,只好在8月27日晚上连夜粉刷道路标线(9月12日《东方今报》)。
在道路上刷标线本是一份十分危险的工作,晚上干更容易出事。如要夜间施工,也应该做好安全保护,如配备交警执勤,确保施工安全,该做的没有做到,无疑是对劳动者生命权的漠视。为了迎接上级检查,上面压得紧,必须干,导致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只因为“赶工期”而发生了,令人心痛。
对于这起悲剧,新密市一名工作人员说,“市里让他们刷标线,但没让公路局违规作业,更没让他们不顾安全!”好像只是公路局的错,但如果不是领导要求迎接上级卫生城市创建检查,公路局会这么不顾劳动者的人身安全而搞突击?道路刷标线工作如果确有必要,平常就应该粉刷好,怎么能在上级检查组要来时而搞突击呢?
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都该在平时,理应平常抓落实,不能搞突击,应付差事。否则,这种创卫活动就失去了意义。举目望去,时下在施工现场,“决战一百天”、“大干三个月”之类的“赶工期”标语随处可见。抢时间、赶速度、大干快上,已经成了国内建设工程领域的一种普遍现象。殊不知,欲速则不达。因“赶工期”而引发的安全、质量事故比比皆是,损失惨重,但还未让人警醒。而今,为“赶工期”造成2死1伤,乍一看,是由公路局瞎指挥所造成的,但如果没有临时抱佛脚的突击应付检查,或许惨剧可以避免。
为“赶工期”造成的人员伤亡,让我们“伤不起”,其教训是深刻的,应该反思。不仅工程建设要尊重科学规律,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而且要时刻绷紧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这根弦,尊重劳动者权益,让劳动者能体面劳动;更要克服形式主义,戒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和浮夸风。只有真正从规章制度、人性道德和良知上进行修补,才能杜绝为“赶工期”而发生的各种安全与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