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日前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丁书苗涉非法经营额1788亿,向刘志军行贿4900万元,名噪一时。
这段时间,随着刘志军案深入调查,丁书苗的人生也被一次次梳理盘点。这个没文化、不漂亮的农妇,从贩卖鸡蛋开始,最后做起高铁生意,成为巨富,非法经营额竟达1788亿,这样的发迹史,跨度与幅度都实在太大。现在人们发现,这样的商业“传奇”不是来自市场的力量,而是因为背后有“推手”。
尽管丁书苗也被提炼出“胆大、实在、大方、会做人”之类的特点,但是,这一切都不能改变她在刘志军案中的本质身份,那就是刘志军的“钱奴”。刘志军动用权力之手,使丁书苗的企业做大做强,不过就是为了挖深池为自己养大鱼。事实上,丁书苗对刘志军的投资也是进行全方位回报,不仅用金钱来为其仕途架桥铺路,还找来女演员女明星供其淫乐。
也就是说,刘志军作为丁书苗的“靠山”,让丁书苗成为自己的“钱奴”。双方通过权钱交易,实现“共赢”,某种程度上,也形成彼此“喂养”的特点。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腐败交易的合作模式,由于设置了一片灰色中间地带,由于有其他“中间人”介入,在操作过程与技术手段上,都极具隐秘性,不易被发现。这才让丁书苗身份被定格为腐败大鳄背后的“影子傀儡”。
在权力仍然没有被完全关进笼子里的背景下,权钱交易自然也就有了空间,一端是贪官难填的欲壑,一端是贪官喂养的“影子傀儡”。而贪官的“钱奴”,正是寄生在这病态土壤上的产物。
贪官“钱奴”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反腐的挑战。要将这些“钱奴”及早揪出,还须构筑对“官商勾兑”零容忍的法治氛围,对“潜伏”着的违法行径形成更强效的制衡。否则,那么,像丁书苗这种大大小小的“钱奴”,就不可能绝迹,只会有更多人因此发迹。 □单士兵(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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