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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待群众要“感同身受”

郑和生

2013年09月06日16:05   来源:湖南日报

原标题:待群众要“感同身受”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有力推进的当下,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求司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尽心、贴心为群众服务。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讨的是说法,求的是公平,其最根本要求就是司法公正。有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221万多件。这么多的公众愿意走进法院,就是因为相信司法公正。具体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法官都应该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听取他们的心声,切身感受他们遭受的不幸。有了感同身受,才会有情感交流,办案时才会抵制各种诱惑,排除各种干扰,全力坚守法律底线。

司法维护人民利益,是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实现的。个案不公,于整体而言如九牛一毛,但对于具体案件的当事人,就是100%。公众会在一次不规范的开庭中、一份有瑕疵的文书中,得出司法是不是文明、是不是公正的答案。因此,严肃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尽心尽力关注群众的每一个期待,应成为司法人员遵循的基本准则。

作为基层法院,在工作中,还经常会遇到缺乏法律常识的老百姓。这时候,法官需要多一份耐心、热情,与当事人多说几句、多问几句、多解答一些当事人的疑惑,细节中就会多一份温暖,多一层信任。

判决书是冰冷的,但整个诉讼过程应当充满温暖。建立健全诉讼服务机制,保证当事人进法院门后有人接待,咨询问题时有人回答,提供诉讼材料时有人接收,参加诉讼活动时有人引导,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操心。对农民工讨要工资、土地征收补偿、医疗纠纷等关乎民生、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上更是要优先立案、快速处理并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

卢梭说过,最重要的法律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当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良苦用心,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时,群众就会逐渐习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如此,则法治社会可期,公平正义长在。

(作者系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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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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