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运会,需要尽快剔除行政色彩,回归一个纯粹的体育赛事。别再将全运会成绩当作考核地方体育官员政绩的重要标准,运动场才能少一些干扰。
9月5日,花样游泳姐妹花蒋文文、蒋婷婷确认退役。4日晚,文婷姐妹在全运会花游双人项目中输给东道主选手,以一枚铜牌为职业生涯收官。文婷姐妹召开发布会,认为比赛涉嫌暗箱操作,表达维护运动员权益的愿望和诉求。对此,新华社发表评论,称“这样的理性维权更值得鼓励”。
运动员因为判罚争议而以各种手段抗辩,在全运会上已多次发生。公平公正,是竞技体育的基石。这个基石,只能建立在客观中立的仲裁机制,和对运动员作为权利人意志的认可上。因此,文婷姐妹以及其他运动员的维权诉求,并无不妥。
而且,维权与仲裁的渠道应该始终保持通畅。既能对导致争议的过程合法取证,又能让抗辩两端充分表达其主张,并做出最符合客观情况的裁决。但这个程序一般只能在司法仲裁中完成。
遗憾的是,只有在引起普遍关注的体育比赛中,司法仲裁才会介入,比如发生足球丑闻之时。在全运会这样的全民竞技赛事中,司法仲裁机制仍然缺位。因此,运动员也好,裁判也好,事实上缺乏终极权利救济手段。运动员往往采取情绪性方式维权,凸现了全运会仲裁机制之失。
问题还在于,即使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仲裁机制,也未必能减少全运会上的种种“爆发”。全运会上已有定论的裁判不公,还在发生的判罚争议,总是以远高于其他体育赛事的频率出现,总是会成为争议判罚的“高发时刻”,还有其他原因。
网球选手李娜的自传《独自上场》中,提到了一个细节。其家乡湖北某领导,曾经游说她带伤参加全运会,而不必考虑影响今后的国际赛事,领导说:“李娜,相信我!我是过来人,世界前十没有全运会冠军重要。”这话让李娜震惊不已。
一到全运会季节,就总有地方体育官员强调李娜式的运动明星属于“自有产权”,甚至不顾竞技体育应遵循的规律,运动明星的“租借市场”也总会突然开放,不同地方以种种优惠政策吸引运动员加盟,裁判主观性较强的项目,也会事先被做种种“工作”。
这一幅幅行政意志过度干预体育赛事的图景,无不反映出对于全运会的误读:全民体育赛事被误读成了地方政绩的竞技场,运动员选拔机制被误读成了地方竞争的工具。在行政意志的强力主导下,判罚争议过多当然难以避免。
这种误读来自对竞技体育的计划经济式理解,来自对地方政绩的狭隘诠释。其结果,是固化了官办体育的色彩,而稀释了体育精神。全运会,需要尽快剔除行政色彩,回归一个纯粹的体育赛事。而最迫切需要做的是,别再将全运会成绩当作考核地方体育官员政绩的重要标准,给地方体育官员“减压”,运动场才能少一些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