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9月2日,一篇称“村支书性侵村民留守妻子: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的文章在网上被大肆转载。9月3日晚,河南三门峡市委新闻发言人发布情况说明,披露已联系到原文作者,请求提供案情线索,作者以“遵循新闻工作职业道德,为信源保密”为由拒绝。(9月4日《人民日报》)
不可否认,任何一个行业的从业者都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信源保密是职业新闻人的基本素质。不过,要看在什么情况下为信源保密,即为信源保密应该有一个底线,一旦违背这个底线,就不应该再保密了。比如说,“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这篇文章所揭示的问题,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再为信源保密的话,很易被误解。
“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如果是事实,不仅关系到相关妇女的权益和社会正义,还关系到一个村子甚至三门峡市声誉,属于公共利益。如果对这样的问题进行包庇,显然,不仅公众难以认可这种做法,甚至还认为如果不及时提供具体线索帮助破案,是在纵容犯罪。
记者与媒体是社会良知、正义的坚守者。如果一个记者为了自己的所谓职业道德而纵容犯罪,或许不符合社会对记者的期待和要求。而且,如果不提供具体线索帮助破案,很可能会被公众认为又是一起谣言,媒体和记者自身的公信力就会面临质疑。其实,在我看来,只要说出该村子名称不说出具体人,既能为信源保密,也能尽到记者、公民的社会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