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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报:“秦火火”事件追问网络底线

邓子庆

2013年08月29日13:28   来源:江西日报

原标题:“秦火火”事件追问网络底线

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创始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和员工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等人被刑事拘留,揭开了多起网络造谣事件的真相。秦志晖因编造散布“7·23”动车事故赔偿意大利籍乘客2亿元、雷锋生活奢侈、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谣言被刑拘。一系列有目的、有针对性的网络谣言之后,秦志晖成为网民关注对象,微博粉丝大量增加,既满足了自身成名的心理,又能够引起一些希望炒作的企业的关注,从而获得不菲的收益。

中国的互联网经历了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已拥有7亿多网民和数百万家网站。与此同时,各种网络谣言频频出现,也让人们对这个新生事物平添了几分担忧和困扰。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广大老百姓强烈呼吁整治网络乱象。在此语境下,奉“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为圭臬的“秦火火”,终于领教了“第一把火”的厉害,在尚未“谣翻中国”之前先把自己“谣”进了法律牢笼。

根据“秦火火”的自述,他造谣一方面是为了享受被追捧的喜悦,另一方面是为了出名后可以出书赚钱。在这种歪曲的心理和价值观的作用下,“秦火火”们不惜殚心竭虑、无中生有地胡乱编造各种谣言。这些谣言不仅给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很大伤害,更给政府形象、公共利益带来消极影响。例如“7·23”动车事故谣言和“郭美美”事件,都因无中生有的谣言,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民众与政府的隔阂,进而造成公信流失。

正如网友所言,社会生活有边界,网络世界有底线。虚拟的互联网,不能跳脱公序良俗的规制。这个道理并不复杂:网络本就是人类生活、生产的工具,网络活动本身即是社会生活的投射,不应也不能成为一个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就可以肆意妄为的王国。即便没有制定任何管制网络谣言的相关规制,一个正常的人也要守得住底线,对网络行为有一个最基本的认识——不信口雌黄、要诚实守信。这何尝不是一个人立世做人的基本准则之一呢?

话又说回来,在崇尚法治的社会,道德规劝所能发挥的作用已然有限。“秦火火”们的存在已经证明网友自我净化能力的良莠不齐。正因如此,想要让互联网健康发展、让社会秩序不因网络谣言而受伤,法治始终是最佳选择。值得警醒的是,尽管我国有关法律文本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早有明确惩处规定,但在厘清言论自由与造谣中伤的界限、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的界限、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法律责任的界限等方面,并不明朗,加之现行法律对网络谣言民事、行政、刑事等配套规范不健全,使得法制创立一直滞后于形势发展。

因此,想要把“秦火火”们一网打尽,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网络“巨头”美国的经验就值得借鉴。自1978年以来,美国政府先后出台了130多项法律法规,这些法规让政府对互联网“与真实世界一样进行管控”,并对网络谣言的制造和传播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

谣言止于智者,我们必须擦亮眼睛,清醒地看待网络上的各种信息;相关部门也必须加大打击力度,对造谣传谣者严惩不贷,还网络世界一片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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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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